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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 事由: : :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 :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 : 時間 Sat Dec 17 10:57:15 2005 : : ─────────────────────────────────────── : :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 :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 : 時間 Sat Dec 17 11:18:20 2005 : : ───────────────────────────────────── : : 根據版規 : : 2.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只能發發表一篇檢舉文。 : : 為避免檢舉流於筆戰與無意義爭吵,處以3天水桶處分。 : : 水桶3天x2=6天 : : 申訴要點: : : 1.我是檢舉人,被檢舉人回文辯解檢舉內容,所以我也回文。 : : 2.因為我是回文,並非同一案多次檢舉,這回的水桶讓我很不能接受。 : : 請組務還我清白,謝謝。 : 您是在哪一天哪一篇被浸水的??? : 我找不到相關文章 : 能麻煩扁板哪位板主出面解答我的疑問嗎??? 應該是這篇 作者: tllk (請叫我小輩)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時間: Sat Dec 17 11:18:20 2005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你在講別人腦長瘤之前 : 有沒有說明你為什麼會這樣想? : 而且這世界上哪裡有「間歇性失明症候群」這種病 : 還「刻意」得這種不存在病咧 : 誰都看得出來我是在嘲笑他轉文只轉他看得爽的那一半 : 你如果要檢舉也是應該檢舉我講的話很冷不好笑 : 怎麼會是人身攻擊? 作者: fatima3a (作壞的人生)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人身攻擊 時間: Sat Dec 17 10:46:39 2005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而且這世界上哪裡有「間歇性失明症候群」這種病 : 還「刻意」得這種不存在病咧 http://www.shutien.org.tw/html/0118_039.htm ╮(╯◇╰)╭ 我們看一下某篇最近範例好了 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站內 a-bian 標題 [公告] Wagerger 水桶一個月 時間 Wed Dec 14 14:01:40 2005 ─────────────────────────────────────── ●18172 12/14 Wagerger □ 幹 我覺的當初選阿扁的 ※ 引述《Wagerger (john updike)》之銘言: : 都是腦殘 髒話 + 群體攻擊 + 廢文 + 一行文灌水 + 恨板文 水桶一個月 到期自行來信 原文刪 ─────────────────────────────────────── 嗯,這是一篇很明顯的人身攻擊 那我是不是依照taligent板主箴言,稍稍修飾如下 ﹝吼 我覺得當初選阿扁的都是間歇性腦部失常症候群啦﹞ 這樣就沒問題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以後有類似這樣的"技術性"人身攻擊 文章,板主不可以水桶使用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54.19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1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