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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感謝您的解答,這樣的文章已牴觸您剛剛列舉的板規 : : 我不會干預您受罰的部份,但請問對方是否也受罰了??? : : 如果對方也受罰,我就不再介入這案子了 : 扁版接受檢舉,判他3天水桶,但是卻判回文的我6天水桶? : 判對方水桶是因為檢舉成立 : 判我是因為我回文 : 但是申訴人及被申訴人本來就可以回文啊 : 被申訴的卻沒有因為回文6天水桶??? : 況且這樣水桶莫名其妙,我可沒有針對一事多篇檢舉。 2.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只能發發表一篇檢舉文。 因此請謹慎詳細填寫, 若有新增證據或新增理由,請使用大E編輯文章功能進行增補。 3.被檢舉人對於被檢舉案,只能發表一篇回應與解釋。 因此請謹慎詳細回應,若有新增回應內容,請使用大E編輯文章功能進行增補。 7.違反2~5條者,即 同一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檢舉,或回應檢舉文者; 同一被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回應者; 同一指定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回應者; 非檢舉人與非被檢舉人以及非指定證人對於檢舉文發表回應者; 是為干擾檢舉, 為避免檢舉流於筆戰與無意義爭吵,處以3天水桶處分。 所謂回應包括回覆文章與推文。 你除了檢舉文外 又多回了兩篇 違反版規檢舉規範第二條 只能發表一篇的限制 三天x2 =6天 我應該沒算錯吧 taligent只回覆一篇 符合第三條 故僅就檢舉內容處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6.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