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呃...先說好我不是受害人啦,只是看不過去...
: 申訴對象:ittt
: 事證:
: 作者 SelfStrike (so many slut in Taiwan) 站內 a-bian
: 標題 請用 [積極......有效.......]造句
: 時間 Mon Jan 2 18:07:39 2006
: ───────────────────────────────────────
: 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 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 基本上以阿扁最近混亂的程度.....
: 很可能小學程度的造句都會造錯.....
: 可是身為總統在這個大場合
: 講錯重要關鍵字實在太丟臉了....所以只好將錯就錯
: 不過將錯就錯 代價還真不小XDDDDDDD
: 趕快罷免調腦袋不清楚的總統吧.....Orz
: ....................................................
: 這篇文章除了挑釁之外
: 我看不出有任何的意義
: 依據版規
: 17.無討論價值之廢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 無討論價值之廢文定義為:
: 無事實根據、純粹情緒發洩、臆測幻想、紮稻草人、整篇謾罵等類型文章。
: 水桶一星期
: 原文備分後刪除
: 申訴理由:
: 可憐的SelfStrike被不當水桶一週,根據他的原文,其實很多地方可以討論的。
: 1.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究竟是否阿扁口誤?
: 2.以元旦文宣,這句話適合總統發言嗎?
: 3.以阿扁整篇元旦文章觀之,這句話可能的具體行動...etc
: 若依照版規17處理
: 1.阿扁有講過,是事實
: 2.對照全文,這是推測並非幻想
: 3.他沒詛咒阿扁
: 4.更沒整篇謾罵
: 請小組長救救可憐的SelfStrike吧。
以下是該判決所援引相關之扁版版規
砍文條款第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
17.無討論價值之廢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無討論價值之廢文定義為:
無事實根據、純粹情緒發洩、臆測幻想、紮稻草人、整篇謾罵等類型文章。
~~~~~~~~~~~~
水桶條款第
10.廢文條款。
(1)情節嚴重之廢文,水桶三天至一星期
~~~~~~
.................................................
該文提及罷免總統一事 並無不可
但從其口氣及態度,本人認為他並非有意來討論
而只是藉機來扁版叫囂
故援用版規進行處分
並提醒其他版友 扁版歡迎有意討論者,而非發洩或挑釁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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