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18154 s 1/03 tllk □ [檢舉] 廢文+情緒文
: 內容如下:
: 我要檢舉扁版的18037篇
: 事證如下
: 作者 FrancesChou (和平) 看板 a-bian
: 標題 文告果然讓泛藍立委抓狂!!
: 時間 Mon Jan 2 11:10:03 2006
: ───────────────────────────────────────
: 李慶華早上瘋瘋的對陸委會吳主委咆哮,
: 然後泛藍又開始在那汪汪汪,
: 對扁回到原來的那一點,強調台灣,不靠中國的立場超級瘋狂。
: 這群人真的是 ~~~~~吃人夠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扁版版主卻說這一篇沒問題耶...
誰告訴你這篇沒問題的?
ittt 板主在給你的公告裡面講得非常清楚,這篇檢舉文還沒有
判決是否受理,要與其他板主討論後才會決定。裁定不受理的是
另外一篇你檢舉 cfat 的檢舉文。
: 請組務裁決這樣我檢舉算來鬧嗎?
: 扁版的版主群"自由心證"偏心得很嚴重,訂出這種不得讓其他人檢舉的
: 規定,對其他陣營的使用者相當不公平。
你是不是來鬧的我不知道,我也不去猜測,但是拜託你「認真」
讀一下公告的內容好嗎?你在扁板 #18154、#18155 兩篇檢舉文
之後,#18161 就是 ittt 板主的公告了耶。
公告裡面講得也很清楚,他判決不受理的是你在扁板檢舉板主不
處理你的檢舉文,不是目前還在板上的兩篇檢舉文,理由也講得
非常清楚明白,要檢舉板主應該來組務板。
而且在你指控扁板的板主「自由心證」很嚴重之前,能否先解釋
一下 #18155 的內容?你在組務板(就是這裡)#1793 申訴那篇
文章之後(時間為 2006/1/2 22:58)後,還沒有任何扁板板主
回應之前,隔天 1/3 17:52 先是在扁板檢舉所有板主,二十分鐘
後又發檢舉文檢舉那篇文章,等於是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在兩個
不同的板發三篇文去檢舉同一篇文章,給板主一點時間去處理有
這麼困難嗎?
而且你不但多次檢舉同一篇文章,你檢舉板主的理由完全是用你
個人看法認定那篇文章是廢文,不認同你的看法就是板務不公,
否則 ittt 板主怎會在公告裡面這樣寫
至於後兩篇檢舉 我還要跟另外的版主討論後才會判決
請不要在版主的判決還沒出來之前
就自己先宣判了
你不但自己先宣判,#18155 篇之所以需要討論是因為你的那篇
檢舉文是否適格還必須討論(該去組務發的檢舉文卻跑到扁板
來發),如果那不是檢舉文,CDRW 的推文就不能算是在檢舉文
的下方推文了。你如果不瞭解該篇為什麼需要討論,也可以先
寫信來問原因,你反而用那個當成理由之一指控板主的「自由
心證」很嚴重,我就不太瞭解你在想什麼了。
: 私底下寄信跟他們說哪篇有問題,就跟你說不公開申訴不受理,現在
: 一申訴先讓申訴的水桶...
你之前因為檢舉被水桶已經在本板討論過了不是嗎?所有的問題
不是也都得到解答了嗎?現在炒冷飯又是為了什麼呢?
至於不公開申訴不受理,之後 ittt 板主會來說明當初有這樣的
規定,是因為發生什麼事情。
: 順便多舉一篇當例子
: 作者 cfat (littleworm) 看板 a-bian
: 標題 [心得] 會不會收走路工錢的阿媽就是福小姐
: 時間 Fri Dec 2 22:33:58 2005
: ───────────────────────────────────────
: 咦
: 會不會
: 收東西的阿媽
: 就是福小姐
: 情毅力挺
: 瑋瑋瑋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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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版版主,這種文你不管當然可以,但是立場換了發這種文就是被你們一星期起跳。
: 要我多舉點例子嗎?
這則文章已經是一個月前發的了... 你會不會 lag 得太嚴重了點?
你如果對這篇文章有意見,為什麼不直接檢舉呢,ittt 板主發佈的所有
檢舉文必須在板上公開發表可是在這篇文章前將近一個月 (11/11) 就已
公告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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