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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18154 s 1/03 tllk □ [檢舉] 廢文+情緒文 : 內容如下: : 我要檢舉扁版的18037篇 : 事證如下 : 作者 FrancesChou (和平) 看板 a-bian : 標題 文告果然讓泛藍立委抓狂!! : 時間 Mon Jan 2 11:10:03 2006 : ─────────────────────────────────────── : 李慶華早上瘋瘋的對陸委會吳主委咆哮, : 然後泛藍又開始在那汪汪汪, : 對扁回到原來的那一點,強調台灣,不靠中國的立場超級瘋狂。 : 這群人真的是 ~~~~~吃人夠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扁版版主卻說這一篇沒問題耶... 誰告訴你這篇沒問題的? ittt 板主在給你的公告裡面講得非常清楚,這篇檢舉文還沒有 判決是否受理,要與其他板主討論後才會決定。裁定不受理的是 另外一篇你檢舉 cfat 的檢舉文。 : 請組務裁決這樣我檢舉算來鬧嗎? : 扁版的版主群"自由心證"偏心得很嚴重,訂出這種不得讓其他人檢舉的 : 規定,對其他陣營的使用者相當不公平。 你是不是來鬧的我不知道,我也不去猜測,但是拜託你「認真」 讀一下公告的內容好嗎?你在扁板 #18154、#18155 兩篇檢舉文 之後,#18161 就是 ittt 板主的公告了耶。 公告裡面講得也很清楚,他判決不受理的是你在扁板檢舉板主不 處理你的檢舉文,不是目前還在板上的兩篇檢舉文,理由也講得 非常清楚明白,要檢舉板主應該來組務板。 而且在你指控扁板的板主「自由心證」很嚴重之前,能否先解釋 一下 #18155 的內容?你在組務板(就是這裡)#1793 申訴那篇 文章之後(時間為 2006/1/2 22:58)後,還沒有任何扁板板主 回應之前,隔天 1/3 17:52 先是在扁板檢舉所有板主,二十分鐘 後又發檢舉文檢舉那篇文章,等於是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在兩個 不同的板發三篇文去檢舉同一篇文章,給板主一點時間去處理有 這麼困難嗎? 而且你不但多次檢舉同一篇文章,你檢舉板主的理由完全是用你 個人看法認定那篇文章是廢文,不認同你的看法就是板務不公, 否則 ittt 板主怎會在公告裡面這樣寫 至於後兩篇檢舉 我還要跟另外的版主討論後才會判決 請不要在版主的判決還沒出來之前 就自己先宣判了 你不但自己先宣判,#18155 篇之所以需要討論是因為你的那篇 檢舉文是否適格還必須討論(該去組務發的檢舉文卻跑到扁板 來發),如果那不是檢舉文,CDRW 的推文就不能算是在檢舉文 的下方推文了。你如果不瞭解該篇為什麼需要討論,也可以先 寫信來問原因,你反而用那個當成理由之一指控板主的「自由 心證」很嚴重,我就不太瞭解你在想什麼了。 : 私底下寄信跟他們說哪篇有問題,就跟你說不公開申訴不受理,現在 : 一申訴先讓申訴的水桶... 你之前因為檢舉被水桶已經在本板討論過了不是嗎?所有的問題 不是也都得到解答了嗎?現在炒冷飯又是為了什麼呢? 至於不公開申訴不受理,之後 ittt 板主會來說明當初有這樣的 規定,是因為發生什麼事情。 : 順便多舉一篇當例子 : 作者 cfat (littleworm) 看板 a-bian : 標題 [心得] 會不會收走路工錢的阿媽就是福小姐 : 時間 Fri Dec 2 22:33:58 2005 : ─────────────────────────────────────── : 咦 : 會不會 : 收東西的阿媽 : 就是福小姐 : 情毅力挺 : 瑋瑋瑋掉囉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扁版版主,這種文你不管當然可以,但是立場換了發這種文就是被你們一星期起跳。 : 要我多舉點例子嗎? 這則文章已經是一個月前發的了... 你會不會 lag 得太嚴重了點? 你如果對這篇文章有意見,為什麼不直接檢舉呢,ittt 板主發佈的所有 檢舉文必須在板上公開發表可是在這篇文章前將近一個月 (11/11) 就已 公告了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