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tllk (請叫我小輩)》之銘言:
: 由您附的兩篇文章排出這樣的時間先後順序:
: 1 hgt在兩點九分發表"你這麼想聞日本人的屁"之推文
: 2 TaiwanJunior檢舉
: 3 jimmyduh板主在兩點二十六分回應檢舉文時雖不處理但已公開提醒hgt注意
: 3 hgt在兩點四十二分至四十五分繼續發表情緒化推文
: 4 jimmyduh判決hgt水桶
: 由這時間表看來jimmyduh已告知hgt勿再發表遊走板規邊緣之推文
: 接下來hgt卻因忽略jimmyduh的勸告而遭水桶處分
: 這樣看來並非無辜受罰
: 請問您覺得有爭議的地方在哪???不該受罰???或是水桶過重????
因為之前扁版版主說過情緒文是可以接受的。
既然情緒文是可以接受,那怎麼可以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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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