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你有空的話應該先去買台能正確計算日期的計算機。
: : 又及,心得未滿三行跟網址有誤的轉貼新聞,都會給一段時間
: : 讓原 po 修正。
: 你有空要不要先配個眼鏡,不然
: 他媽的貝戈戈這種文還能活,你版規第一條是沒背好喔?
先扯新聞轉貼不合規定,被否定後又改扯 po 文有髒話是吧?
那我先從新聞轉貼說起,最近兩週轉貼新聞不符規定的,分別是
17851 (新聞)捷運悠遊卡 北縣將共用
17939 [新聞] 台聯嘉市立委黨內初選 劉一德凌子楚登記
這兩篇,前者是資訊提供的新聞,後者是政治新聞,前者 1/13 貼出,
後者 1/15 貼出,距今都不到一週,你覺得有問題嗎?
然後是板規第一條(水桶規定),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在過去的判例中,曾被認定為髒話的有「幹」、「TMD」等等,曾經有人
用「賤貨」形容其他使用者,是以人身攻擊處理而非髒話,該文用來指稱
的對象是扁板的其他使用者而非政治人物。
你可能要宣稱這樣是人身攻擊馬英九,不過當馬英九公開用「賤招」形容
民進黨時,你覺得我能用「貝戈戈」認定原 po 違反板規嗎?
但是扁板並不鼓勵用這種用詞批評政治人物,所以原 po 會被建議要注意
用詞,但不會用板規第一條處理。
: 還有,你給的期限是多久啊?
: 一萬年嗎... 噗嗤...
老兄啊,17851 篇是 stock123 貼的,他現在不能貼心得,難道我就要
去把他提供資訊的新聞直接砍除?他好歹也在自行車道討論上幫台北市
弄的講過話,你總該對立場與自己相似的包容一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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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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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1/20 01:46)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1/20 02:05)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1/20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