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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 3.本板板主taligent已於日前(2006/1/21)公告(扁板#18114), : 警告konger、TigerKick兩人角色扮演的遊戲應適可而止,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續發表反串文戲弄看板使用者, : 因此特加重其水桶至一個月。 : 4.申訴中所指被刪除的該篇文章,其內容已經於2006/1/10發表過(扁板#17441), : 本人於刪除文章之前,曾以推文告知, : TigerKick也確實看過本人推文,並且也以推文回應, : 因此本人即逕行刪除,並未備份。 : 豈料該篇文章刪除之後,TigerKick仍一再張貼相同內容文章, : 刪除二次之後又繼續張貼,視板主如無物,因此即刻予以水桶處分,不再容忍。 我在扁版幾十篇發文, 不少不多. 難得jimmyduh版主一篇篇裁剪. 辛苦了. 不過, 你最好指出我文章哪裡用詞挑舋, 邏輯混亂, 或者違背常識, 前後矛盾, 從而支持你的判罰. 而不是不顧我說得對不對, 從我幾十多篇文章後面搜羅一些推文來當証據. 我找幾個人來噓你幾句, 推你幾下, 你自己是不是也該進水桶了? 歡迎各位查閱我在扁版的文章. 看看context. jimmyduh版主以版上1/10有過類似文章為理由, 而刪除我1/23的發文?! 並且在我修改編輯充實內容的時候, 光速完成水桶. 這次爭議的關鍵在于: 1/23這篇文章是不是如jimmyduh所說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續發表反串文戲弄看板使用者" 文章不長, 請大家看看有沒有違背常識? 邏輯混亂? 或者用詞挑舋? 戲弄?? 誰在戲弄誰? 見下: : 作者 TigerKick (大台灣合眾國及東南中國)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請益]憲法增修條文一問 : 時間 Mon Jan 23 06:00:20 2006 : : 別想憲法的事情了, 制憲門檻太高, 說再多現在看來也沒有可行性. : 找一個比制憲門檻低的目標: 廢止<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 : 至少修改掉下列條款: : "第二條 二, 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 如果修法的門檻還是太高, : 那麼找一個更低更容易的目標: 廢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歸並入外交部亞太司 : 如果行政機構調整的門檻還是太高, : 再找個更容易的目標: 廢止「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証」, 中國人來台一律用PRC護照簽証. : 做事的原則應該是先易後難. jimmyduh版主給我的結論: : 當有人利用討論板做為反串遊戲之舞台, : 其目的為羞辱、戲弄、困擾、挑釁、傷害該看板之使用者,以做為自己之娛樂時, : 就已經扭曲了討論板之正常功能, : 更甚者,長此以往,將致使討論板之言論內容真假難分, : 此風絕不可長, : 倘若又有其他人起而效尤, : 豈非將整個討論板的言論可信度蠶食鯨吞殆盡? : 本人不反對無傷大雅的反串或角色扮演, : 偶一為之,尚屬可以容忍之趣味, : 但是長期以此為樂,而傷害了看板使用者的嚴重劣行, : 本人絕不會坐視不理。 : 以上說明。 羞辱、戲弄、困擾、挑舋、傷害該看板之使用者.... 長此以往,將致使討論板之言論內容真假難分... 將整個討論板的言論可信度蠶食鯨吞殆盡... 長期以此為樂,而傷害了看板使用者的嚴重劣行... 本人絕不會坐視不理.... Orz 我敗了. 這種文革式的語言讓人想哭又想笑. 如果誰告訴我, 這些話是在反串, 我更容易相信. -- 打死老虎乃真英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27.162.28 ※ 編輯: TigerKick 來自: 128.227.162.28 (01/2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