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 3.本板板主taligent已於日前(2006/1/21)公告(扁板#18114),
: 警告konger、TigerKick兩人角色扮演的遊戲應適可而止,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續發表反串文戲弄看板使用者,
: 因此特加重其水桶至一個月。
: 4.申訴中所指被刪除的該篇文章,其內容已經於2006/1/10發表過(扁板#17441),
: 本人於刪除文章之前,曾以推文告知,
: TigerKick也確實看過本人推文,並且也以推文回應,
: 因此本人即逕行刪除,並未備份。
: 豈料該篇文章刪除之後,TigerKick仍一再張貼相同內容文章,
: 刪除二次之後又繼續張貼,視板主如無物,因此即刻予以水桶處分,不再容忍。
我在扁版幾十篇發文, 不少不多.
難得jimmyduh版主一篇篇裁剪. 辛苦了.
不過, 你最好指出我文章哪裡用詞挑舋, 邏輯混亂, 或者違背常識, 前後矛盾,
從而支持你的判罰.
而不是不顧我說得對不對, 從我幾十多篇文章後面搜羅一些推文來當証據.
我找幾個人來噓你幾句, 推你幾下, 你自己是不是也該進水桶了?
歡迎各位查閱我在扁版的文章. 看看context.
jimmyduh版主以版上1/10有過類似文章為理由, 而刪除我1/23的發文?!
並且在我修改編輯充實內容的時候, 光速完成水桶.
這次爭議的關鍵在于: 1/23這篇文章是不是如jimmyduh所說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續發表反串文戲弄看板使用者"
文章不長,
請大家看看有沒有違背常識? 邏輯混亂? 或者用詞挑舋?
戲弄?? 誰在戲弄誰?
見下:
: 作者 TigerKick (大台灣合眾國及東南中國)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請益]憲法增修條文一問
: 時間 Mon Jan 23 06:00:20 2006
:
: 別想憲法的事情了, 制憲門檻太高, 說再多現在看來也沒有可行性.
: 找一個比制憲門檻低的目標: 廢止<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
: 至少修改掉下列條款:
: "第二條 二, 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 如果修法的門檻還是太高,
: 那麼找一個更低更容易的目標: 廢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歸並入外交部亞太司
: 如果行政機構調整的門檻還是太高,
: 再找個更容易的目標: 廢止「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証」, 中國人來台一律用PRC護照簽証.
: 做事的原則應該是先易後難.
jimmyduh版主給我的結論:
: 當有人利用討論板做為反串遊戲之舞台,
: 其目的為羞辱、戲弄、困擾、挑釁、傷害該看板之使用者,以做為自己之娛樂時,
: 就已經扭曲了討論板之正常功能,
: 更甚者,長此以往,將致使討論板之言論內容真假難分,
: 此風絕不可長,
: 倘若又有其他人起而效尤,
: 豈非將整個討論板的言論可信度蠶食鯨吞殆盡?
: 本人不反對無傷大雅的反串或角色扮演,
: 偶一為之,尚屬可以容忍之趣味,
: 但是長期以此為樂,而傷害了看板使用者的嚴重劣行,
: 本人絕不會坐視不理。
: 以上說明。
羞辱、戲弄、困擾、挑舋、傷害該看板之使用者....
長此以往,將致使討論板之言論內容真假難分...
將整個討論板的言論可信度蠶食鯨吞殆盡...
長期以此為樂,而傷害了看板使用者的嚴重劣行...
本人絕不會坐視不理....
Orz 我敗了.
這種文革式的語言讓人想哭又想笑.
如果誰告訴我, 這些話是在反串, 我更容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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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老虎乃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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