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對象:taligent
理由:水桶一週的內容與實際不符,請組長裁決
申辯內容:我沒有挑釁版主,更沒有繼續發文挑釁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tllk 水桶一週
時間 Fri Jan 27 18:15: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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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板主
警告後仍繼續發文挑釁
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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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54.196
先是警告...
當然我去問理由,莫名其妙收到警告...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tllk 警告一次
時間 Thu Jan 26 22:22:0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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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llk:有請過期的版主修正一下形容詞 220.229.44.28 01/26 18:07
警告一次
再有類似的推文就依板規處理
作者 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 看板 a-bian
標題 [請益] taligent版主我犯哪條?
時間 Thu Jan 26 22:57:5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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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不妥,麻煩撥冗
說明一下,謝謝~
※ 編輯: tllk 來自: 220.229.44.28 (01/26 23:03)
推 powerseven:犯那條不清楚!還敢問XD 61.223.205.186 01/26 23:33
推 tllk:我真的是不知道啊,版規我都快會背了 XD 220.229.44.28 01/26 23:33
推 citywanderer:過期版主??? 219.68.83.125 01/27 00:03
推 tllk:事實陳述而已,沒不妥吧? 220.229.44.28 01/27 00:18
→ tllk:放了好幾天的御便當總是要下架的... 220.229.44.28 01/27 00:31
噓 Re12345:這種無聊的文還是砍一砍吧.... 218.167.31.30 01/27 00:37
推 origin:記住 板主只要無恥 不會過期 這都不懂 218.174.175.12 01/27 00:47
→ origin:打錯 只「要」=>只「會」 218.174.175.12 01/27 00:48
※ 編輯: tllk 來自: 220.134.254.196 (01/27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