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
Iamaidiot組長已經警告過不得再拿那些他已經判決過的當例子
冷飯已經很難吃了
再炒個十次也不會多好吃到哪...
然後
請問對那兩個推文的檢舉文在哪
我等阿等 等阿等
就是有人不喜歡按照步驟來檢舉
那我能怎麼辦呢 ╮(╯.╰)╭
另外
請你提出證據
本人哪裡湮滅證據了?
該篇沒有任何的改動
你的回文也都還在
證舉明明都的好好的 你說我湮滅了他們???!!
你可能要去看眼科醫生了唷
以上
(我實在很懶的再回了)
※ 引述《ztcpip (ztcpip)》之銘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我可以說你太閒了嗎
: : 請注意我公告時間
: : Sun Jan 29 08:05:08 2006
: : 再看看另兩個推文的時間
: : → MOTCT:他是毛主席耶! 還是送他去恨版好了 218.161.101.235 01/29 17:05
: : ~~~~~~~~~~~
: : 推 smallin:一樓是中國人 不要再反串了 129.69.212.19 01/31 00:44
: : ~~~~~~~~~~~
: : 本人"並沒有"回去看舊文章的習慣
: : 因此那個推文我再處分過之後 我就沒去注意那篇文章
: : tcpip非常熱心 會去爬以前的文章
: : 順便幫忙找錯誤
: 既然你已經看到 就該處置
: 不該是煙滅證據
: : 但是請麻煩用 "正確的"檢舉格式來加以檢舉
: : 而不是直接到這裡來誣陷我判決不公
: : 換句話說 如果今天有人去推我去年剛上任那幾天時的公告
: : 我沒看到所以沒處分是不是表示我不公平呢??
: 這時候的你已經看到了 不但沒有處置 而且還湮滅證據
: 請問哪裡公平了呢 ?
: : 請組務明察 以上
: 明顯的偏袒 這還振振有辭
: 試問你這種"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的心態已經有了多少次呢 ??
: 過往的幾個例子 可以說明 你所謂的公平 !!
: 標題 [申訴] 阿扁板主 ittt 立場偏跛,處置失公!
: 時間 Tue Nov 29 08:17:00 2005
: ───────────────────────────────────────
: 標題請用[申訴] 阿扁板主 ittt 立場偏跛,處置失公!
: 申訴人: ztcpip
: 申訴對象: ittt
: 所受不適處分: ittt 立場偏跛,處置失公!
: 申訴事由: 不受理 公告後面推文 近水桶處置
: 立場偏跛,處置失公!
: 相關證據: 如下
: 板主回應:
: : 檢舉理由:
: : 依據版規:
: : 水桶原則:
: :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 :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 : 檢舉證據:
: : 本版10187篇
: : 0187 7 6/12 frozenblue □ [新聞]女嫁兒娶 扁:可安心拚改革了
: 10187篇內容以修改
: 故不受理
: 你太晚檢舉了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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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1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