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板主已出面說明執行權力之原則,且此原則可讓組務接受,不干預板主判決
小組長大大,版主雖然已出面說明,但我也有引扁版判例說明,該判例是我在
1月25日補上去的,並非原本我於12月所PO的,也就是說我原文有編輯,ittt版主
的回文我也有回一篇,請你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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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46.11
※ 編輯: julesL 來自: 203.70.46.11 (02/0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