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到各板發言時遵守板規是應做的功課 : 因搞不清板規而出事的就應負起大部分的責任 : 就算認為這是陷阱式板規也該在接受處罰後再與板主討論 : 若板主認為改板規會嚴重到妨礙治板,只要能說服小組長,小組長會以尊重管理者為優先 : 屆時使用者可以連署罷免或向上級單位申訴兩種方式尋求救濟 : 所以小組長認為閣下申訴無效 : --- : 既然使用者不服,認為不可以不接受申訴也不可以無故不處理,那我從善如流 蠻奇怪的論點 既然向上級單位申訴有效 為何對於我們的連署案 已經被上級單位認定 你是違規 應該要註銷處分 而你卻不遵守 很明顯的 你只遵守對你有利的規則 你只選擇性遵守遊戲規則 你的意思是否是 你高興遵守的部分才遵守 你不喜歡的話 對於你自己規則可以做立即的改變 根本就是無厘頭的強辯 很明顯的你讓很多人認為你偏袒扁版版主 因為你的處理方式一點也不公正 請你不要對大家說 去哪裡申訴 因為你也根本不打算遵守申訴之後的結果 還想使用個人力量 去改變一個事實 你真是令人感到無言 希望你可以尊重用板人的權利 如果你做不到用公正的立場來看待申訴事件 那你真的不適任這個職務 請你下台 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的希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6.102 ※ 編輯: rayray12 來自: 218.167.196.102 (02/15 02:56) ※ 編輯: rayray12 來自: 218.167.196.102 (02/15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