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到各板發言時遵守板規是應做的功課
: 因搞不清板規而出事的就應負起大部分的責任
: 就算認為這是陷阱式板規也該在接受處罰後再與板主討論
: 若板主認為改板規會嚴重到妨礙治板,只要能說服小組長,小組長會以尊重管理者為優先
: 屆時使用者可以連署罷免或向上級單位申訴兩種方式尋求救濟
: 所以小組長認為閣下申訴無效
: ---
: 既然使用者不服,認為不可以不接受申訴也不可以無故不處理,那我從善如流
蠻奇怪的論點
既然向上級單位申訴有效
為何對於我們的連署案
已經被上級單位認定
你是違規 應該要註銷處分
而你卻不遵守
很明顯的
你只遵守對你有利的規則
你只選擇性遵守遊戲規則
你的意思是否是 你高興遵守的部分才遵守
你不喜歡的話 對於你自己規則可以做立即的改變
根本就是無厘頭的強辯
很明顯的你讓很多人認為你偏袒扁版版主
因為你的處理方式一點也不公正
請你不要對大家說 去哪裡申訴
因為你也根本不打算遵守申訴之後的結果
還想使用個人力量 去改變一個事實
你真是令人感到無言
希望你可以尊重用板人的權利
如果你做不到用公正的立場來看待申訴事件
那你真的不適任這個職務
請你下台
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的希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6.102
※ 編輯: rayray12 來自: 218.167.196.102 (02/15 02:56)
※ 編輯: rayray12 來自: 218.167.196.102 (02/15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