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案積案期間balamonster卻通過試閱 請對balamonster吃案卻能當上版主情況做出合理解釋 ※ 引述《foruuu (抒情)》之銘言: : 看到balamonster最近的判決我也忍無可忍把舊帳重提~ : 我對某篇以"社論"為標題與內容的文章噓了"爛文"兩字被禁言五天 : 水桶的理由非常的奇怪 (我噓某篇社論爛文也不行嗎?) : 並且不久後某板友apris在該篇下推了一個"滾回去dpp" : 我就寄了封檢舉信給balamonster : 他的做法是把推文刪除 裝做沒這回事! 真是天真的板主啊~ : 因為我已經分別把修文前.後兩次的同篇公告寄回自己信箱^^ : 以下分別是兩篇前後同一篇公告 : ============================================================================== : 作者 balamonster (我不要長大) 站內 KMT : 標題 [公告] foruuu 禁言五日。 : 時間 Fri Dec 9 01:43:02 2005 : ─────────────────────────────────────── : 主旨:foruuu 妨礙看板 禁言五日。 : 說明:推文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之之言論。蓄意挑釁 : 備註:犯行如下 : 噓 foruuu:爛文 從頭錯到尾 12/09 01:20 : 不要攻擊人家發表的文章嘛... : 請各位板友注意,以後請不要說任何人的文章是廢文或爛文 : 或去貶低對方文章。 : 如果真的不恰當的文章,會以刪文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