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積案期間balamonster卻通過試閱
請對balamonster吃案卻能當上版主情況做出合理解釋
※ 引述《foruuu (抒情)》之銘言:
: 看到balamonster最近的判決我也忍無可忍把舊帳重提~
: 我對某篇以"社論"為標題與內容的文章噓了"爛文"兩字被禁言五天
: 水桶的理由非常的奇怪 (我噓某篇社論爛文也不行嗎?)
: 並且不久後某板友apris在該篇下推了一個"滾回去dpp"
: 我就寄了封檢舉信給balamonster
: 他的做法是把推文刪除 裝做沒這回事! 真是天真的板主啊~
: 因為我已經分別把修文前.後兩次的同篇公告寄回自己信箱^^
: 以下分別是兩篇前後同一篇公告
: ==============================================================================
: 作者 balamonster (我不要長大) 站內 KMT
: 標題 [公告] foruuu 禁言五日。
: 時間 Fri Dec 9 01:43:02 2005
: ───────────────────────────────────────
: 主旨:foruuu 妨礙看板 禁言五日。
: 說明:推文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之之言論。蓄意挑釁
: 備註:犯行如下
: 噓 foruuu:爛文 從頭錯到尾 12/09 01:20
: 不要攻擊人家發表的文章嘛...
: 請各位板友注意,以後請不要說任何人的文章是廢文或爛文
: 或去貶低對方文章。
: 如果真的不恰當的文章,會以刪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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