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ttt (懷念jimmyduh版主)》之銘言:
: ※ 引述《calciumless (給我莫札特的樂觀進取)》之銘言:
: : 版主權限只是他用來保障自己立場的武器
: : 胡亂引用「根本沒有出現在版規」裡的條目浸人水桶
: : 問了他兩三篇文章除,他了說廢話,一句正經的解釋都沒有
: : 現在在#2125說了他心證的三原則,謊言連篇
: : 更不證自明其濫權的作為
: 請問哪一篇處分我沒有依照板規處理?
這依照板規,閣下的公告被推文,底下推者是不是該被浸水桶呢 ??
請問閣下究竟是"如何處理"呢 ?? 是不是"刪文湮滅證據"呢 ?
哪這樣算不算是 "一篇" 閣下沒有依照板規處理呢 ?
更何況 單單就"刪文湮滅證據",親眼所見就有好幾篇啦 !!
簡單的提出證明, 閣下已有數篇"沒照板規處理"的紀錄。
: 我看某人從不看板規才來挾怨報復才是真的
: :)
: 對了 我忘了說
: "李登輝"三個字 新注音裡好像是內建的辭彙耶 :)
這之前就已有"刪文湮滅證據"的紀錄,
卻在面對質疑時答辯說 "我有直接看到的 我會處理",
剛剛答辯完才沒兩天啦,
卻又再度 "刪文湮滅證據",
這所說答辯的話比什麼都還不值錢。
這"一諾千金"的成語應該讀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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