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ittt (懷念jimmyduh版主)》之銘言: : ※ 引述《calciumless (給我莫札特的樂觀進取)》之銘言: : : 對啊! 我就是使用ㄅ半呢! 還是都用"1"的選項喔! : : 我兩天前,2/19日在#17946就已經說了,你怎麼現在才開竅啊?裝不下去啦? : : 加油,我都是使用預設選項,不知道你還有沒有其他發現可以再來驚嘆一下的:) : : 你顧左右而言他之舉非常拙劣 : : 想栽贓栽不成,又想妄加演繹 : : 真可惜,你的言行大家都看得見, : : 慢慢來嘛,我等你繼續拗 =) : 唷唷唷 : 原來你還會選字的唷 : 會選字還可以連續選錯字這麼多次 : 除了代表你不尊重板規的規定外 : 真不知道還能代表什麼唷? 唷唷唷 下面這幾段話我小改一下好像說得通耶 再次證明版規因人而設 14.帶有貶意將公眾人物、團體、機關名稱更改,水桶 3天~1週。 (此處的貶意包括字義、字音、字型...等,亦不得以政治人物的身體特徵做文章) 版規中他的改名可是"合法"唷 我知道calciumless的用詞並不妥 但是他很克制也很聰明的的 避開了會構成板規處分的要素 也可以說他剛好踩在線邊 但卻沒有踩進去一樣的道理 所以 我不認為我的判決有何不妥 "合法"改名是很多沒錯 很抱歉 既然是合法 我也只能讓他改名 等到改名到違法的時候 我才有權出來處理 不然 會變成"嗜殺" -- 有本事去連署罷免我啊 選擇什麼時候下台是我自己的事 講難聽一點 老子要申請試閱繼續幹個一年兩年 也不干你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4.28 ※ 編輯: tllk 來自: 220.229.44.28 (02/21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