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之銘言:
: : 補充一下我的要求
: : 既然
: : calciumless 只講了兩字"豬腦"判水桶一個月
: : 我要求
: : 噓 houting:自己沒常識還愛來丟人現眼的 也就那幾個阿 61.64.181.90 02/18 02:04
: : ^^^^^^ ^^^^^^^^
: : 上面這種程度至少加倍起跳。
: 也太狀況外了吧?公告裡面寫得很清楚
: 人身攻擊+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多篇挑釁文
: 一個月是上面這些累積起來的,人身攻擊通常只有三天,除非是嚴重累犯。
你才狀況外
除了人身攻擊可以確定成立
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 <---- 版規水桶條文可沒這款
多篇挑釁文 <---- 多? 一篇很多?
ittt 自己說過喔
版規沒有的就是合法,砍了就是濫權 XD
所以這個處罰僅為人身攻擊就判一個月,老實講大家都看得出來,這個處罰之重
根本針對特定人士,理由跟本隨便找的...
不然你先告訴我
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 <---- 版規有這條嗎?
還有,等一下你就不要再跳出來巴拉巴拉跳出來講什麼版主權限的X話。
1.砍文
2.發警告文
3.浸水桶
你們要拿版規沒的東西浸人水桶?
你們先做過1、2沒?
你先砍了文,發文警告後他再犯,浸他水桶誰會疑義?
什麼都能夠擴大成"版主自由心證",版規不是設好玩的吧?
OK 我不是『偉大的版主』,關於houting的事
同一套標準打八折浸他3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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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去連署罷免我啊
選擇什麼時候下台是我自己的事
講難聽一點
老子要申請試閱繼續幹個一年兩年
也不干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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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4.28
※ 編輯: tllk 來自: 210.243.15.251 (02/22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