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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之銘言: : : 補充一下我的要求 : : 既然 : : calciumless 只講了兩字"豬腦"判水桶一個月 : : 我要求 : : 噓 houting:自己沒常識還愛來丟人現眼的 也就那幾個阿 61.64.181.90 02/18 02:04 : : ^^^^^^ ^^^^^^^^ : : 上面這種程度至少加倍起跳。 : 也太狀況外了吧?公告裡面寫得很清楚 : 人身攻擊+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多篇挑釁文 : 一個月是上面這些累積起來的,人身攻擊通常只有三天,除非是嚴重累犯。 你才狀況外 除了人身攻擊可以確定成立 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 <---- 版規水桶條文可沒這款 多篇挑釁文 <---- 多? 一篇很多? ittt 自己說過喔 版規沒有的就是合法,砍了就是濫權 XD 所以這個處罰僅為人身攻擊就判一個月,老實講大家都看得出來,這個處罰之重 根本針對特定人士,理由跟本隨便找的... 不然你先告訴我 連續更改政治人物姓名 <---- 版規有這條嗎? 還有,等一下你就不要再跳出來巴拉巴拉跳出來講什麼版主權限的X話。 1.砍文 2.發警告文 3.浸水桶 你們要拿版規沒的東西浸人水桶? 你們先做過1、2沒? 你先砍了文,發文警告後他再犯,浸他水桶誰會疑義? 什麼都能夠擴大成"版主自由心證",版規不是設好玩的吧? OK 我不是『偉大的版主』,關於houting的事 同一套標準打八折浸他3週就好了。 -- 有本事去連署罷免我啊 選擇什麼時候下台是我自己的事 講難聽一點 老子要申請試閱繼續幹個一年兩年 也不干你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4.28 ※ 編輯: tllk 來自: 210.243.15.251 (02/22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