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採用第二條定義,若你認為本人該文涉及「多過」,
大可計算累積違規數來處分本人,但請用相同標準處理alskdjliu一案!
以上是你提出的想法,但跟我是否有偏坦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為我是以平等的態度來看待kutcher跟a版友 並沒有你所說的包庇問題
標準是版主所規定 這會因版上的情況來做決定
因為人是活的
除非版上秩序已出現問題 才會嚴重把關
這也是為了言論自由 讓版友能盡情發言
而你是我任內第一個提出一定要一過一罰的人
若你是對版上處理版務有問題 可以寫信給我
我會跟m版主再度商討 這也許是溝通上的問題
但很明顯你是針對我偏坦一事出面申訴
我再次重申
我個人並無偏坦的舉動出現
若大部分版友認為有必要嚴重把關 一過一罰 那請寫信跟我討論
我很樂意改變標準 以版友的希望為原則
一個版的治理最重要的是能維持討論制序 而不是過度罰則
※ 引述《kutcher (孤注一擲)》之銘言:
: 我實在很懷疑這板規究竟是不是你們自己訂的?
: 明明板規寫得清清楚楚的事項居然還要別人一一解釋給你聽?
: 你要不要先告訴大家,板規中的「一過一罰」究竟是什麼定義?
: 所謂「一過」,不外乎兩種解釋:
: 1.同一篇文章(或推文),若內文有多處觸犯同一條板規視為「一過」。
: 2.不論是否同一篇文章(或推文),只要一個字眼(段落)觸犯一條板規,
: 就視為「一過」。
: 如果是第一條定義,你在2274篇所指對本人「護短」根本不成立!
: 因為該違規內容出自同一篇文章,當然符合「一過」標準,
: 而你已經針對該文給予本人一次警告,不是「一過一罰」是什麼?
: 如果要採用第二條定義,若你認為本人該文涉及「多過」,
: 大可計算累積違規數來處分本人,但請用相同標準處理alskdjliu一案!
: 以上是針對板規定義的釐清而言,事實上根本也不需要這麼複雜,
: 讓大家看看 alskdjliu 兩則違規推文的時間和文章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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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kmt板18656篇推文
: 推 alskdjliu:樓上所說的"論述能力"是指"嘴砲功夫"嗎?? XD 03/15 00:40
: 2.kmt板18686篇推文
: 推 alskdjliu:台南出了好多偉人 XD 03/15 07:42
: ------------------------------------------------------------------------------
: 很明顯是在不同時間、不同文章內所犯的違規事實,
: 今天只是因為本人在同一時間檢舉,板主竟然就把兩案併呈當成同一事件,
: 大家可以自行想像,假設我不是在同一時間檢舉會有什麼不同結果?
: 如果我在3/15檢舉第一則推文,板主在3/16做成警告處分,
: 接著我在3/18檢舉第二則推文,板主難道就不用再給予警告處分嗎?
: (請注意!兩則推文都被caingogo認定確實違規!)
: caingogo的邏輯矛盾在此彰顯無疑!
: 你覺得別人毀謗你?何不先檢討自己的治板行為哪裡出了問題?
: 若是板規條文中有模糊主觀空間,你大可理直氣壯聲稱是板主裁量權,
: 但我所援引的板規條文卻是明明白白一翻兩瞪眼的客觀事實!
: 那位 alskdjliu 根本才是鬧板元兇,
: 鮮少參與討論只會整天鑽牛角尖以檢舉不同立場的板友為樂!
: 更扯的是,你和maxmaster板主毫無主見原則可言,
: 對於alskdjliu種種荒謬的檢舉幾乎照單全收,
: 和一個上網只為了檢舉為樂的自家人唱雙簧,
: 這就是你們所謂的維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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