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致使本人為被害人(糟人身攻擊 請見版主公告18363)被禁
: : 加害人用詞不當卻得法外 同一篇文章卻有為明顯之雙重標準
: : 由於本人無po文權利 故請版務處理 謝謝
: 呃..... 請看扁板 18370 篇
: 上面所提問題已經在您申訴前即已處理
: 所有非當事人或證人回應檢舉文討論串皆一併處理
18370篇已處理 故對ittt版主 暫不追究
原申訴(本版2401) t版主原本怎麼處理 在我原申訴文中有 是跑不掉了
偏坦精神明顯 這就是所謂的版主嗎 這就是所謂的版規嗎
為何偷刪扁版18364文 為何不接受公評???讓人看看你的雙重標準
請版務直接處理 並要求申訴文相關文章不可再刪 以免湮滅更多證據
不信多數語言暴力是可以被充許的 不信正義喚不回
曾做的事 未向我道歉 就可以當沒事嗎 假裝沒這回事
大家2266就算了 曾偏坦的事實 趕快刪個文 也就別計較了是嗎??
判錯也沒關係嗎 ??反正找個理由禁我水桶 我就該閉嘴嗎?
下一篇申訴 正好把t版主的 自身要求給show出來
我至少還不主動去挑悻版友 比起我 你是不是該禁自已 一年以上的水桶呢??
※ 編輯: joeyptt 來自: 140.114.214.44 (03/30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