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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組長 各版版主在執行版規時,是不是應"主動"以相同的標準來對待每位違反版規的網友? 如果各版版主都可以在執法時,選擇性的做出不同的處分 那如何"公正"的維持一個版的發言秩序? 舉例如下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prince 水桶三天 時間 Thu Mar 30 01:13:26 2006 ─────────────────────────────────────── 推 prince: 被踢爆偏偏話又講得太滿,丟臉丟到家。 140.112.66.66 03/28 14:55 推 prince: 只信泛藍名嘴以訛傳訛,又欠缺獨立思考能力 140.112.66.66 03/28 14:57 → prince: 的人,就是這麼悲哀。 140.112.66.66 03/28 14:58 → prince: 謊言被踢爆後,他們還沒放大絕呢! 140.112.66.66 03/28 14:59 → prince:「贏南韓又怎樣? 你們就只會比爛嗎?」 140.112.66.66 03/28 15:00 噓 prince: 話說,這種造謠文,我好像應該用噓的? 140.112.66.66 03/28 15:03 因應檢舉人的要求以同樣的標準處理推文用詞 ^^^^^^ ^^^^ ^^^^^^^^^^ 改判為水桶三天 ^^^^ 期滿自行來信申請解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9.66 ※ 編輯: mdm 來自: 220.135.29.66 (03/30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