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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本人發文 被人身攻擊後發檢舉文並回應 (扁版18295)》之銘言: : : : 被禁水桶三天 : : : 隨即糟禁水桶 無法主張權利 因為同樣損害扁版版規的 : : : 扁版 18295 兩位同樣回文biotite Re12345 版主卻未依版規處理 : : : 致使本人為被害人(糟人身攻擊 請見版主公告18363)被禁 : : : 加害人用詞不當卻得法外 同一篇文章卻有為明顯之雙重標準 : : : 由於本人無po文權利 故請版務處理 謝謝 : : 呃..... 請看扁板 18370 篇 : : 上面所提問題已經在您申訴前即已處理 : : 所有非當事人或證人回應檢舉文討論串皆一併處理 : 18370篇已處理 故對ittt版主 暫不追究 暫不追究?這種詞你用得出來? 扁板 #18370 篇發佈的時間是 00:06: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一堆水桶 時間 Thu Mar 30 00:06:47 2006 ─────────────────────────────────────── 你提出申訴的時間是 作者 joeyptt (只愛陌生人~M~)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申訴]扁版ittt版規雙重標準 時間 Thu Mar 30 01:37:24 2006 ─────────────────────────────────────── 依板規處理時間足足早了一個半小時有餘,像這種你自己搞不清 情況,明顯誣告板主的行為,就算不用道歉,至少也應該承認是 沒看到那則公告,撤回對 ittt 板主的申訴才對,你弄錯了居然 還說是「暫不追究」,這是什麼心態? : 原申訴(本版2401) t版主原本怎麼處理 在我原申訴文中有 是跑不掉了 :  偏坦精神明顯 這就是所謂的版主嗎 這就是所謂的版規嗎 這個檢舉案的第一篇,MerinoSheep 的部份,18306 篇就說過 ------------------------------------------------------ 後面的推文雖已刪除非 MerinoSheep 的部份 但從原文可判斷已經是吵架文 根據過去的判例 推文進入吵架模式時不用對人不對事處理 板主會先公告請雙方注意 所以後續的判斷已經是有無人身攻擊、而非對人不對事 ------------------------------------------------------ 剛剛用水球溝通時我也告知,除非是明顯的人身攻擊用詞,如 阿Q ,在這個檢舉案件中都會視為情緒用詞,不會用人身攻擊 處理,因為已經是你來我往的吵架文,是你堅持要用相同標準 處理所有推文,我還問了你兩次,確認你要這樣處理,也告知 如果這樣處理你也會多三天水桶。在你堅持後,所有被檢舉人 都依照同樣標準處理,MerinoSheep 也改判三天水桶。 板主用水球跟你充分溝通,也告知你為何如此處理,也依照你 堅持重新檢視所有推文用詞了,你反過來申訴板主處理偏頗, 這種行徑是什麼心態,就讓小組長來處理吧。 :  為何偷刪扁版18364文 為何不接受公評???讓人看看你的雙重標準 :  請版務直接處理 並要求申訴文相關文章不可再刪 以免湮滅更多證據 在水球中我已經告知如果不用吵架模式來處理,我會刪除原來 判決跟在本板回應申訴的文章,重新處理。都已經告訴過你了 怎麼叫「偷刪」? 無論是刪除本板 2401 篇申訴的回應,還是刪除扁板的判決, 重新處理,都已經先行告知,你反而誣衊板主「湮滅証據」, 我要求你立即公佈所有水球內容。 :  不信多數語言暴力是可以被充許的 不信正義喚不回  有看過那篇文章跟所有推文的人都很清楚吵架是怎麼開始的, MerinoSheep 的答辯文提出了相關數據,推文也看得出其他人 是因為你的反應才會有激烈的反應,你在這裡曲解成多數語言 暴力跟不信正義喚不回,並不會改變事情如何發生。 : 曾做的事 未向我道歉 就可以當沒事嗎 假裝沒這回事 : 大家2266就算了 曾偏坦的事實 趕快刪個文 也就別計較了是嗎?? : 判錯也沒關係嗎 ??反正找個理由禁我水桶 我就該閉嘴嗎? 像你這種顛倒黑白的用詞,我不需要回應,請你立即公佈所有 水球的內容,我有沒有先告知會刪除在本板的回應,有沒有說 會重新判決,有沒有告知你如果用一個標準處理你會多三天的 水桶,有沒有兩次跟你確認是否堅持要這樣做,你說要用民法 總則做申訴理由,我是如何客氣的回應,只要公佈水球內容就 立即一清二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3/3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