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本人發文 被人身攻擊後發檢舉文並回應 (扁版18295)》之銘言:
: : : 被禁水桶三天
: : : 隨即糟禁水桶 無法主張權利 因為同樣損害扁版版規的
: : : 扁版 18295 兩位同樣回文biotite Re12345 版主卻未依版規處理
: : : 致使本人為被害人(糟人身攻擊 請見版主公告18363)被禁
: : : 加害人用詞不當卻得法外 同一篇文章卻有為明顯之雙重標準
: : : 由於本人無po文權利 故請版務處理 謝謝
: : 呃..... 請看扁板 18370 篇
: : 上面所提問題已經在您申訴前即已處理
: : 所有非當事人或證人回應檢舉文討論串皆一併處理
: 18370篇已處理 故對ittt版主 暫不追究
暫不追究?這種詞你用得出來?
扁板 #18370 篇發佈的時間是 00:06: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一堆水桶
時間 Thu Mar 30 00:06:4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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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申訴的時間是
作者 joeyptt (只愛陌生人~M~)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申訴]扁版ittt版規雙重標準
時間 Thu Mar 30 01:37:2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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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板規處理時間足足早了一個半小時有餘,像這種你自己搞不清
情況,明顯誣告板主的行為,就算不用道歉,至少也應該承認是
沒看到那則公告,撤回對 ittt 板主的申訴才對,你弄錯了居然
還說是「暫不追究」,這是什麼心態?
: 原申訴(本版2401) t版主原本怎麼處理 在我原申訴文中有 是跑不掉了
: 偏坦精神明顯 這就是所謂的版主嗎 這就是所謂的版規嗎
這個檢舉案的第一篇,MerinoSheep 的部份,18306 篇就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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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推文雖已刪除非 MerinoSheep 的部份
但從原文可判斷已經是吵架文
根據過去的判例
推文進入吵架模式時不用對人不對事處理
板主會先公告請雙方注意
所以後續的判斷已經是有無人身攻擊、而非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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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用水球溝通時我也告知,除非是明顯的人身攻擊用詞,如
阿Q ,在這個檢舉案件中都會視為情緒用詞,不會用人身攻擊
處理,因為已經是你來我往的吵架文,是你堅持要用相同標準
處理所有推文,我還問了你兩次,確認你要這樣處理,也告知
如果這樣處理你也會多三天水桶。在你堅持後,所有被檢舉人
都依照同樣標準處理,MerinoSheep 也改判三天水桶。
板主用水球跟你充分溝通,也告知你為何如此處理,也依照你
堅持重新檢視所有推文用詞了,你反過來申訴板主處理偏頗,
這種行徑是什麼心態,就讓小組長來處理吧。
: 為何偷刪扁版18364文 為何不接受公評???讓人看看你的雙重標準
: 請版務直接處理 並要求申訴文相關文章不可再刪 以免湮滅更多證據
在水球中我已經告知如果不用吵架模式來處理,我會刪除原來
判決跟在本板回應申訴的文章,重新處理。都已經告訴過你了
怎麼叫「偷刪」?
無論是刪除本板 2401 篇申訴的回應,還是刪除扁板的判決,
重新處理,都已經先行告知,你反而誣衊板主「湮滅証據」,
我要求你立即公佈所有水球內容。
: 不信多數語言暴力是可以被充許的 不信正義喚不回
有看過那篇文章跟所有推文的人都很清楚吵架是怎麼開始的,
MerinoSheep 的答辯文提出了相關數據,推文也看得出其他人
是因為你的反應才會有激烈的反應,你在這裡曲解成多數語言
暴力跟不信正義喚不回,並不會改變事情如何發生。
: 曾做的事 未向我道歉 就可以當沒事嗎 假裝沒這回事
: 大家2266就算了 曾偏坦的事實 趕快刪個文 也就別計較了是嗎??
: 判錯也沒關係嗎 ??反正找個理由禁我水桶 我就該閉嘴嗎?
像你這種顛倒黑白的用詞,我不需要回應,請你立即公佈所有
水球的內容,我有沒有先告知會刪除在本板的回應,有沒有說
會重新判決,有沒有告知你如果用一個標準處理你會多三天的
水桶,有沒有兩次跟你確認是否堅持要這樣做,你說要用民法
總則做申訴理由,我是如何客氣的回應,只要公佈水球內容就
立即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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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3/3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