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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dm (37.5度的愛情)》之銘言: : 請問小組長 : 各版版主在執行版規時,是不是應"主動"以相同的標準來對待每位違反版規的網友? : 如果各版版主都可以在執法時,選擇性的做出不同的處分 : 那如何"公正"的維持一個版的發言秩序? 即使在同一個板,不同個案的情況也未必完全相同。 當兩方在推文中你來我往,互相用挑釁用詞攻擊,有一方提出 檢舉時,您認為板主是應該兩邊一視同仁,全部都依照板規去 嚴格處理,還是認定雙方在吵架,不處理情緒用詞,而只處理 過度的人身攻擊用詞? 扁板對已經進入吵架模式的推文,雙方都對人不對事的情況, 只給警告不浸水桶已有多個判例,在推文中單方面對人不對事 的推文先給予警告提醒也有多個判例(用警告當關鍵字在扁板 搜尋標題即可),這不是您以為的選擇性執法,而是我們發言 時難免會出現情緒用詞,無法永遠符合對事不對人準則,這種 情形如果一律浸水桶,未必能維持看板秩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3/30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