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之銘言: : : 他一來就「你太遜了啦」 <---- 重點!!! : : 這如果不是來找吵架,也是嚴重挑釁,挑釁版友水桶3天,還要我找資料給你佐證嗎? : 你在檢舉案件時用的標題是「對人不對事」,內文註明的是 : 「人身攻擊」,板主有沒有處理這兩點?然後你現在又換成 : 是「嚴重挑釁」,請問你在檢舉文下面推文的 : 推 tllk:別放大絕招就閃人啊~ 220.229.44.28 03/28 20:06 : 算不算嚴重挑釁呢?whisp1222 提出的例子,你回應 放大絕招是指他的文章內容,還是對事非對人。 整句話濃縮變成"別制式回答就走,請好好回答問題" 這是挑釁? : 推 tllk:水質調查成果呢?還是領了錢交完報告就算了? 220.229.44.28 03/28 18:07 : 難道就不是挑釁? : : "在你有任何回應前" <--- 搞清楚我原本是不想理他好嗎? : : 他的對人不對事實擺在眼前,你就是不想承認還幫他找了理由,唉~ : 板主沒有辦法從推文中得知你原來的心意,但是 whisp1222 : 確實在那則噓文後提出他身邊實例來說明國科會預算對研究 : 有幫助,所以才判決對人不對事不成立,他的所有推文有比 : 你用的「過期板主」過份嗎? 所有推文? 我只針對他兩句來告吧? 你一定要刻意忽視、無視,他講的「遜咖」嗎? 過期版主一詞我說過,這是事實陳述,你要做的是指出這句話哪裡不對,哪裡不禮貌, 就像李登輝任期滿卸任了,我會說他是李前總統。 而過期版主是啥? 期滿未卸任,怎麼說就是不想辭職,我只好稱他為過期的版主。 有比你在推文跟別人吵當兵或 : 捐錢更針對個人嗎?我已經舉了過去一堆判例,對人不對事 : 都是先警告,處理原則一致,更何況他舉了實例說明。 : : 怎麼不成立了,到這邊為止的例子都是處理泛藍支持者吧? : 你的原文我列給你看 : -------------------------------------------------------------------------- : 一樣是對人不對事,二樣的標準,對於傷害看板秩序的對罵不處理, : 只挑泛藍支持者的酸文處理,你的公平公理在哪? : 你用來罰人的"對人不對事", : 從來就沒有預先設立條件,從判例上看僅僅對人不對事就是水桶3天,你要否認嗎? : -------------------------------------------------------------------------- : 你先說只對泛藍支持者的酸文處理,後面說判例上看對人不對事 : 就是水桶三天,請問我舉出來的例子是不是拆穿你所稱「對泛藍 : 酸文就是水桶三天」? : 再看對泛綠的支持者, : 1. #13787 公告不是對使用者而是對政治人物,一樣要求。 : 2. #13306 公告兩邊一起要求。 : 3. #14173 公告直接警告一次。 : 「只處理泛藍支持者酸文」的主張徹底踢爆。 : : 他針對的是版規,你自己喜歡先浸水桶再找理由,這又不是第一次了。 : 都把原文的篇數給你了,你還好意思強辯? : 去看清楚 #15382 篇是怎麼一回事,再看 #15387 別人的回應, : 看你敢不敢再回來說是針對板規! 你很喜歡模糊焦點嘛~ 我舉出你用"對人不對事"水桶人,你偏偏愛拿其他的不相干來說嘴, 到底要不要讓"對人不對事"的w網友水桶? 我說他對人不對事 你回答 因為他下面推文有補充所以不算數 我請教你,版規或者哪裡有寫,對人不對事可以因為下面有推文就可以不算數? ^^^^^^^^^^^^^^^^^^^^^^^^^^^^^^^^^^^^^^^^^^^^^^^^^^^^^^^^^^^^^^^^^^^^^^^^^ : : 無聊的情緒發言。 : 再無聊,比得上你連 zmcse 發言是針對誰都沒搞清楚就來這裡 : 亂入來得誇張嗎? : : 喔? : : whisp1222舉的國科會預算用途跟第一篇時間你要不要算一下經過多久? : 隔了 28 分鐘是很長嗎?找資料需要時間吧。 : : 況且他提的都是利己的例子,我要的是對大眾有實質看得到的利益,有回跟沒回 : : 不相干吧? : 水質調查的成果對大眾有無實質利益,不言自明,你的回應卻是 : 推 tllk:水質調查成果呢?還是領了錢交完報告就算了? 220.229.44.28 03/28 18:07 : 說你不尊重別人的研究應該不過份吧? 人必自重而後重之,我問你whisp1222他尊重過我嗎? 況且請他給我水質調查成果是必要的,他隨便寫寫我就信? 若拿得出那份報告是被實際運用的程度,不是研究後領錢就算了,我自願水桶一個月怎樣? 對了,扁版喜歡10天拿不出證據就是造謠, 如果10天內沒證據他這幾句話可以當沒說過,老老實實送他水桶了吧? ※ 編輯: tllk 來自: 220.229.44.28 (03/30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