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這還得先拿出蓄意造謠的事實吧 ?
: : 不然當然超過啦,這根本跟造謠沒關,
: : 最多也是所引文不對吧,閣下想砍就砍
: : 那來的造謠處分呢 ?
: : 這水桶兩週,當然超過啦 ?
: 引文不對一樣是造謠...
: 發文前不先弄清楚真相
: 就是造謠
這閣下得先證明引文不對吧 ?
閣下都無法舉證引文不對,又那來的造謠呢 ?
就算真的造謠,這也不關引人的責任。
: 發文前不先弄清楚真相
: 就是造謠
閣下的"真相",叫什麼呢 ?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這算是哪一門的真相呢 ?
照這個標準,扁版不少文章都造謠啦
這應注意的事項有注意到,這就達到發文求證的責任。
法學上是誰主張就該誰負舉證責任,
閣下既然說他不是真相,就該付舉證的責任。
希望所舉證舉能符合閣下所說的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這引文是否造謠,需要額外的文件證實,
這沒證據胡亂扣造謠的帽子,這就是壓迫異己。
網路上有不少人貼
就代表有不少人相信這消息是真的。
真要說他是謠言就請提出他是謠言的證據吧
: : 閣下的公告,前面是個 ! 根本就不能回。
: : 哪只好先到組務申訴啦
: : 誰知小組長也沒有處裡
: 我設!是避免有人推到公告
: 你不會另外發文嗎?
: 超過25篇文章
: 難道你不會用 ctrl+P ?
這25篇文章 不是另外發文嗎 ? ^^
: : 虧閣下還好意思提起阿?
: : 忘了過往的教訓嗎 ?
: : 版主要求網友舉多少證據,最終就是網友被給多少劣文。
: (哈欠) 那件事早已結案不知道多久了
: 後來我要求補證據的人 我也從沒給過劣文
: 請舉出後來我要求給證據 然後我給劣文的證明
閣下要求給證據 然後另外一位版主給劣文
這不是同樣的意思嗎 ?
網友面對的是整個扁版,那位板主給劣文不是結果都一樣嗎 ?
shame on you !
看著網友被劣文,還給風涼話。
還不敢站出來,替網友說話,這種版主有什麼用呢 ?
這樣的舉止不但W大看不起閣下,被處分人也看不起閣下,
知道內情的網友相信也看不起閣下。
: 不然你又再一次造謠了唷 :)
: : 壓迫異己的慣例嗎 ?
: : 陳年往事也都是事實,
: : 陳由豪說過 " 你敢發誓嗎 ?"
: : 說的一套作的是另一套,在版上是公然的說謊。
: 要壓迫異己的話 我連讓你找證據的機會都不會有
找的證據是真的吧!沒冤枉閣下吧 !
這就行啦。
: 現在大概是民主過了頭
所以閣下後來的作法就採湮滅証舉嗎 ?
偷偷的把違規的文刪掉嗎 ?
這樣民主就不會過了頭嗎 ?
: 跟某些政客一樣
: 自己違法只會喊被迫害
: 利害利害
就事論事,麻煩說出哪個地方違法,
那些迫害不是事實。
: : 沒有誠信的版主的笑,代表何種意義呢 ?
: : 厚顏 ~~
: (這算不算人身攻擊阿?)
有事實就不是人身攻擊,
實話實說,一個公然在板上說謊的,仍然可以笑,是厚顏。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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