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你申訴的內容為何
因為浸你水桶的是另一位板主 不是我 @.@
不過我想你違反的是以下幾條板規
(在檢舉規定裡 請往下看到底...)
4.非檢舉人與非被檢舉人,不得回應該篇檢舉文。
若檢舉人或被檢舉人認為有必要讓其他使用者解釋或說明,
可於檢舉文或回應文中,指定其他證人補充解釋,但以三人為限,
所謂回應包括回覆文章和推文。
7.違反2~5條者,即
同一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檢舉,或回應檢舉文者;
同一被檢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回應者;
同一指定證人對於同一檢舉案發表一篇以上之回應者;
非檢舉人與非被檢舉人以及非指定證人對於檢舉文發表回應者;
是為干擾檢舉,
為避免檢舉流於筆戰與無意義爭吵,處以3天水桶處分。
所謂回應包括回覆文章與推文。
....................................
我想你應該算是與該檢舉無關人士吧 :)
※ 引述《borhen (希望夢想成真)》之銘言:
: 申訴人: borhen
: 申訴對象: a-bian板板主
: 所受不適處分: 被水桶三天 不能推文噓文
: 申訴事由:(這裡要詳填)
: 跟據那個板板規
: 16.修推文時人身攻擊推文的板友,水桶3天~2週。
: 17.公告底下推文、與公告無關人士回覆公告,水桶三天。
: 18.張貼或轉貼新聞之條款:
: (1)為尊重著作權,轉貼或轉出文章請先知會原作者,隨意轉載經檢舉並證實後,
: 水桶一星期處分。(完全無評論之新聞除外)
: (2)轉貼新聞請保留標題、出處及原作者,任意修改新聞標題者,水桶三天。
: (3)張貼新聞時請在新聞前後發表三行以上之簡單評論,無者視同空白文
: 此處的字數限制不包含以下幾點:
: 1.字數過少,少到讓人看不出內容與重點
: 第17條 必須在公告文下推文水桶
: 相關證據:
: 17936 1 5/06 urban R: 美國學者林蔚:過境風波 美國嚴重誤判
: 17937 s 5/06 urban □ [檢舉] communique對人不對事加誹謗加造謠
: 17938 1 5/06 Seydlitz R: 美國學者林蔚:過境風波 美國嚴重誤判
: 17939 6 5/06 kazuyamishi □ 聯合報公式
: 17940 5/06 XSZX R: 台灣獨立的理由?!
: 17941 3 5/06 twdaughter R: 聯合報公式
: ●17942 s 5/06 renmin R: [檢舉] communique對人不對事加誹謗加造謠
: 17943 3 5/06 twdaughter R: [心得] 尤清被取消登記有感
: 17944 s 2 5/06 borhen R: [檢舉] communique對人不對事加誹謗加造謠
: 作者 borhen (希望夢想成真)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檢舉] communique對人不對事加誹謗加造謠
: 時間 Sat May 6 19:53:46 2006
: ───────────────────────────────────────
: ※ 引述《renmin (renmin)》之銘言:
: : ※ 引述《urban (獅迷又被踐踏了)》之銘言:
: : : 18766 5/06 urban R: 台灣獨立的理由?!
: : : 檢舉事項:
: : : 以上言論明顯對人不對事+造謠+誹謗
: : : 請板主定奪,謝謝
: : 你好像曾經講過這樣的話(如下) 被c友拿來引用反諷
: : 光這件事你就檢舉過不少次 可見非常的具有爭議
: : 噓 urban:不支持台灣獨立可不等於支持中國併吞台灣 147.197.200.44 03/30 03:24
: : → urban:我憲兵退伍,2004差點就可以上叭叭夜市殺光 147.197.200.44 03/30 03:25
: : → urban:泛藍暴民,可惜阿扁就是不用軍隊面對人民啊 147.197.200.44 03/30 03:25
: : → urban:搞不好當替代役還有機會在2008鎮暴叭叭夜市3 147.197.200.44 03/30 03:25
: : 推 vitali:噗...你的敵人在八八夜市啊??
: 我倒是覺得 很多泛藍的人
: 在這邊叫囂~~ 挑釁的文字不斷出現
: 甚至把這當民進黨版 拜託這是阿扁版~~
: 要叫囂請回KMT~~ 要叫囂也先請經過大腦
: 泛藍 還有只會 針對別人一直批評
: 都不反省自己 你哪裡來的資格批評~~
: 我到覺得 希望版主妳可不可以建立更完善的版規
: 能更正確地執行 XD 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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