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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版不用再用別人文章的內容當成簽名檔 此點雖不同意但為維護討論環境可勉強遵守 (我個人認為人需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但在公告以前發表的文章 在三天內需修改不知原因為何 是否能煩請t版主說明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20.73 ※ 編輯: vitali 來自: 218.187.120.73 (05/24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