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用別人的文章或推文內容當成簽名檔
: 除了讓板面更亂 對討論風氣究竟有何助益?
: 敝人已數次告誡有類似行為的使用者但是情況沒有任何改善
1.本人從未收到版主告誡
2.雖然我眼花看錯的可能性滿高的
但我搜尋近兩個月t版主的公告
都找不到關於簽名檔的告誡
: 因此除了公告發佈後發表的文章絕對禁止有類似行為
: 以前的文章還會在板面上保留一段時間
: 因此有修改的必要
: ptt 系統能夠以作者 id 搜尋文章
: 曾經以別人的文章或推文作為簽名檔的使用者只需以自己的 id 進行搜尋
: 即可處理所有必須修改的文章
: 如果三天時間不足
: 可以向板主群提出申請 延長為一週
此外就是以前文章修改的必要性
版主認為「以前的文章還會在板面上保留一段時間
因此有修改的必要」
個人認為留在版面上的文章只要沒有被m
看不出有影響未來討論氣氛的可能性
此外不知將來扁版若有新的版規
或新增新的禁語(如支那)
是否也同樣比照處理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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