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請問一個問題,麻煩兩位據實作答:
: 板主是先將申訴方設水桶後再發公告或先發公告再設水桶???
: 若是前者,組務不會介入
: 若是後者,請板主立即恢復使用者之發言權限,因為板主行事有瑕疵
: 再次聲明,麻煩板主們在作出禁言處分前先發布公告
: 使用者若在本小組各看板發表文章,能夠主張的只有不可被修改及不接受公開備份的權利
: 板主僅能對看板文章主張擁有可任意刪除或在特殊限制下設劣文的權利
: 除非被組務認為在相近時間內的同討論串或不同討論串但情節相似的文章明顯雙重標準
: 否則組務一向不大介入刪文的問題
首先妳有沒有說反?
可以先水桶不發公告?
還有 他沒有發公告
是我寄信到處問
才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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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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