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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請問一個問題,麻煩兩位據實作答: : 板主是先發公告再設水桶或先將申訴方設水桶後再發公告??? 前者 : 若是前者,組務不會介入 : 若是後者,請板主立即恢復使用者之發言權限,因為板主行事有瑕疵 : 再次聲明,麻煩板主們在作出禁言處分前先發布公告 敝人向來是先公告後水桶 GameManager 在第三次 po 文被刪除後連續發兩封 mail 過來, 以下僅列出信件的標題: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標題 要我去組務 站務報告一下嗎? 時間 Wed May 31 01:31:40 2006 ───────────────────────────────────────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標題 我問你妳也不回 時間 Wed May 31 01:41:31 2006 ─────────────────────────────────────── 另外精華區中可以查到最後發文時間為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站內 a-bian 標題 看看民進黨的陣容 時間 Wed May 31 01:29:14 2006 ─────────────────────────────────────── 非 GameManager 宣稱的 01:11;此文可以在 z -> 2 -> 4 -> 8 -> 389 看到;前述二封僅轉錄標題的信件,內容皆是在詢問為何刪文, 而非為何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6/02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