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人:扁版f版主
檢舉理由:判決不公
如下:
作者 frozenblue (大雨將至) 站內 a-bian
標題 Re: [檢舉]18509 推文中對人不對事
時間 Mon Jul 3 21:00:5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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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1 (ccc)》之銘言:
: 被檢舉人:Sinchiest
: 檢舉理由:依對人不對事判例 推文出現版友id
: 如果加上另外一篇由eaquson檢舉的
: 這已經是第二次針對我了.
: 檢舉事證:
: 18509 4 7/03 bstranger □ 夫人不是病危嗎 ?? 講好幾次了
: 噓 Sinchiest:hi king1每天來報到 210.209.142.187 07/03 00:37
由於Sinchiest已在水桶中且本推文情節輕微
故給予警告一次,不另增加水桶時間
若出水桶後再犯則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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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f版主在我提出Sin版友對我進行第二次對人不對事時的檢舉判決文
該版友在第一次針對我推文攻擊時~已經有人檢舉
如下:
18493 s 7/02 eaquson □ [檢舉] 對人不對事
但是他一樣~不理會有人檢舉他對人不對事~照樣在比檢舉文還後面的文章中推文針對我
足見其不理版規規定的心態
且扁版之前的判決中
一案一判~~多案則是所有刑期加總
如下:
● 5 m 5/25 taligent □ [公告] ethanol 水桶延長三天 JohnnyZhu 水桶 …
而這次卻是這樣判決~是否有所不公呢?
且如果在依扁版已往對於針對各人的判例
出現完整id的都是水桶三天
並無所喂情節輕微之判決~
如果這樣子~那是不是以後可以直接針對網友id了呢?
只要情節輕微就好嘛~~反正只會有警告..........不會水桶
※ 編輯: king1 來自: 210.64.184.178 (07/03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