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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扁版f版主 檢舉理由:判決不公 如下: 作者 frozenblue (大雨將至) 站內 a-bian 標題 Re: [檢舉]18509 推文中對人不對事 時間 Mon Jul 3 21:00:59 2006 ─────────────────────────────────────── ※ 引述《king1 (ccc)》之銘言: : 被檢舉人:Sinchiest : 檢舉理由:依對人不對事判例 推文出現版友id : 如果加上另外一篇由eaquson檢舉的 : 這已經是第二次針對我了. : 檢舉事證: : 18509 4 7/03 bstranger □ 夫人不是病危嗎 ?? 講好幾次了 : 噓 Sinchiest:hi king1每天來報到 210.209.142.187 07/03 00:37 由於Sinchiest已在水桶中且本推文情節輕微 故給予警告一次,不另增加水桶時間 若出水桶後再犯則加重處罰 --- 這是f版主在我提出Sin版友對我進行第二次對人不對事時的檢舉判決文 該版友在第一次針對我推文攻擊時~已經有人檢舉 如下: 18493 s 7/02 eaquson □ [檢舉] 對人不對事 但是他一樣~不理會有人檢舉他對人不對事~照樣在比檢舉文還後面的文章中推文針對我 足見其不理版規規定的心態 且扁版之前的判決中 一案一判~~多案則是所有刑期加總 如下: ● 5 m 5/25 taligent □ [公告] ethanol 水桶延長三天 JohnnyZhu 水桶 … 而這次卻是這樣判決~是否有所不公呢? 且如果在依扁版已往對於針對各人的判例 出現完整id的都是水桶三天 並無所喂情節輕微之判決~ 如果這樣子~那是不是以後可以直接針對網友id了呢? 只要情節輕微就好嘛~~反正只會有警告..........不會水桶 ※ 編輯: king1 來自: 210.64.184.178 (07/03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