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anku (偽官股 XDDDD)》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
: 實在很難相信
: 跟扁版第三位板主是相同人
: 去年就建議說版主任何處置都必須以公告方式
: 公告必須包含違規原文 判決原因
: 但在f成為版主之後
: 卻忘了自己當初的建議
噗
本人於提出此建議後
從群組長、組務、各版版務到所有使用者並無人發表贊同的意見
更別說何曾見過kuanku你發言支持過我的建議?
而組務更在不久之後即做出否定我個人建議的解釋
故本人之意見顯然並不見容於政治群組之內,而這就是政治群組所展現出來的共識
而本人現既為隸屬政治群組下之討論版的版務人員
自當遵守版務規定以及尊重群組使用者所表現出之共識,豈有一意孤行之理?
政治乃眾人之事,自當以眾人之共識來處理
個人雖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但終需遵守團體的規則來進行
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
即便我個人有我個人的看法,但我還是會尊重群體的意見
而不會像個小人似的,無論走到哪都非要人家照他的意思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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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總是不完美,講不完的不滿,憤恨、沮喪、苟且度日。
然而當你什麼都有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當周遭的人都羨慕你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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