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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108篇判決文當中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hsiangsho 水桶追加三天 時間 Thu Aug 3 11:39:35 2006 ─────────────────────────────────────── ※ 引述《urban (緯來反獅台)》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18575對人不對事 : 時間: Wed Jul 26 21:19:02 2006 : 18575 1 7/26 urban R: 邱毅來探視 絕食學生黎文正與偶像緊抱5分鐘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與本文無關之推文,恕刪 : : ※ 編輯: urban 來自: 84.9.116.212 (07/26 19:28) : : → hsiangsho:亂刪推文 220.129.150.118 07/26 1\ 9:35 : : → hsiangsho:yuchihsu:在刪阿~笨蛋.. 220.129.150.118 07/26 1\ 9:36 : hsiangsho於推文中牽扯與本文不相干版友yuchihsun : 明顯對人不對事,請版主定奪,謝謝 檢舉受理 原文為 urban 所發 hsiangsho 的推文指稱其他使用者 id 雖辯稱為引用其他使用者的名言 但性質仍為對人而非對事 且 y 使用者已因人身攻擊成立依板規水桶三天 故 hsiangsho 依照過去判例水桶追加三天 -- 板規明訂除非內文註明可以推文,公告禁止推文、噓文與回應,請大家配合,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我跟本沒辯稱我引用其他使用者的名言 為什麼版主用我的名義(辯稱)說這種話出來? 這是預設立場還是什麼? 我對此檢舉跟本沒有做任何的辯解 這難道不是造謠? -- 自省 才能改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