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08篇判決文當中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公告] hsiangsho 水桶追加三天
時間 Thu Aug 3 11:39:3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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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rban (緯來反獅台)》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18575對人不對事
: 時間: Wed Jul 26 21:19:02 2006
: 18575 1 7/26 urban R: 邱毅來探視 絕食學生黎文正與偶像緊抱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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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與本文無關之推文,恕刪
: : ※ 編輯: urban 來自: 84.9.116.212 (07/26 19:28)
: : → hsiangsho:亂刪推文 220.129.150.118 07/26 1\
9:35
: : → hsiangsho:yuchihsu:在刪阿~笨蛋.. 220.129.150.118 07/26 1\
9:36
: hsiangsho於推文中牽扯與本文不相干版友yuchihsun
: 明顯對人不對事,請版主定奪,謝謝
檢舉受理
原文為 urban 所發
hsiangsho 的推文指稱其他使用者 id
雖辯稱為引用其他使用者的名言 但性質仍為對人而非對事
且 y 使用者已因人身攻擊成立依板規水桶三天
故 hsiangsho 依照過去判例水桶追加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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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明訂除非內文註明可以推文,公告禁止推文、噓文與回應,請大家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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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
我跟本沒辯稱我引用其他使用者的名言
為什麼版主用我的名義(辯稱)說這種話出來?
這是預設立場還是什麼?
我對此檢舉跟本沒有做任何的辯解
這難道不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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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 才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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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