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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發文之後.扁板主才處理如下: ======================================================== ※ 引述《ypstw (夏天的夜晚)》之銘言: : ※ 引述《o1dster (有夢最美)》之銘言: : : 標題: [心得] 去他的中國人 : : 時間: Sun Aug 6 22:28:29 2006 : : → ypstw:請從頭到尾看清楚吧 59.117.101.9 08/07 0 0:12 : : 推 kkab:看你個頭 我看你看不懂吧 61.59.237.211 08/07 0 0:12 : ^^^^^^^^ : 煩請版主仲裁~ 包含此檢舉在內之數個關於你所謂之人身攻擊均不成立 有私人恩怨請私下寫信解決不要在版上造成混亂 另外違反檢舉規定,回覆文超過一篇的部分 諒在你已經被水桶一個月故不另外處理 希望在水桶期間好好冷靜,勿再發表違反版規之文章 ========================================================= 本人意見:人身攻擊就是人身攻擊 一句"私人恩怨"就可以帶過嗎? 有恩怨有可以容許人身攻擊嗎?那為什麼我沒對其他人人身攻擊? 此例一開.是不是所有罵人的鄉民.都可以說是私人私怨 殺人放火的也可以說是私人私怨. 那我們還要法治嗎.還要板規嗎? 本人強烈質疑扁板主frozenblue的適用性 請板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05.160 ※ 編輯: ypstw 來自: 59.117.105.160 (08/12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