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發文之後.扁板主才處理如下:
========================================================
※ 引述《ypstw (夏天的夜晚)》之銘言:
: ※ 引述《o1dster (有夢最美)》之銘言:
: : 標題: [心得] 去他的中國人
: : 時間: Sun Aug 6 22:28:29 2006
: : → ypstw:請從頭到尾看清楚吧 59.117.101.9 08/07 0
0:12
: : 推 kkab:看你個頭 我看你看不懂吧 61.59.237.211 08/07 0
0:12
: ^^^^^^^^
: 煩請版主仲裁~
包含此檢舉在內之數個關於你所謂之人身攻擊均不成立
有私人恩怨請私下寫信解決不要在版上造成混亂
另外違反檢舉規定,回覆文超過一篇的部分
諒在你已經被水桶一個月故不另外處理
希望在水桶期間好好冷靜,勿再發表違反版規之文章
=========================================================
本人意見:人身攻擊就是人身攻擊 一句"私人恩怨"就可以帶過嗎?
有恩怨有可以容許人身攻擊嗎?那為什麼我沒對其他人人身攻擊?
此例一開.是不是所有罵人的鄉民.都可以說是私人私怨
殺人放火的也可以說是私人私怨. 那我們還要法治嗎.還要板規嗎?
本人強烈質疑扁板主frozenblue的適用性
請板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05.160
※ 編輯: ypstw 來自: 59.117.105.160 (08/12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