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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第一個判決非我所判 因此我只處理第二個判決的部分 : 倘若你認為第一個判決有誤 : 是否應該直接至組務進行申訴 : 還是到別板找人代轉並開分身? : 我完全不在意你第一個水桶原因為何 : 但你被水桶後的行為 我很確認你是步驟有誤的 : 如果不處理開分身之行為 : 那以後使用者在申訴期間 (無論申訴是否合理) : 是否就可以無限開分身? 是否就可以一轉再轉? 一PO再PO? : 故對於開分身之判決本人認為並無疑問 : 以上 ---------------------------------------------------------------- 我也覺得 步驟有錯 以後我會學乖 謝謝你的意見 不過還是看組務如何判 另外 你說 第一判決 跟第二判決 獨立... 我不想 再用外國皇帝的話罵你 明明是相關的 如果 你認為第一判決不公 你敢站出來嗎???(DPP縮影) 謝謝你的回應 PS 能跟ittt 辯論 很刺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8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