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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不能說嚴或鬆﹐不過相近的一批判罰對所有id標準盡量一致。 : : 例外的是推文﹐這個我基本不看不管的﹐如果有人舉報違規﹐判罰可能會偏嚴。 : : 因為推文不能做刪除處理﹐如果我覺得沒必要忽略﹐那就判罰水桶7天了。 : 整件事情中使用井底之蛙的使用者不只一位 關於兩岸版9209對fancyboy關於井底之蛙的判罰﹐ 從兩岸版對判罰的推文可看出至少還有兩人對此也無法準確判斷﹐ 我也不是神仙﹐不可能判的很準﹐ 何況對檢舉可以加重處罰﹐對推文又可以加重﹐那我判罰這個也很正常吧。 至於雙重標準﹐一直不都是這樣麼﹖ 有檢舉和沒檢舉﹐違規出現在正文中和推文中﹐判罰都會雙重標準﹐ 這些都是本小組的正常情況吧﹐其他的雙重標準當然越少越好。 關於惡即斬﹐我不是很清楚﹐是指嚴格判罰麼﹖ 實際上我不想這麼處理﹐我的原則是放開討論加上槍打出頭鳥﹐ 就是說有大量違規id的話﹐我會處理最重的幾個及被舉報的幾個。 morgens版主突然離開後的3天混戰我就這麼處理的﹐ 當然目前版面沒有混戰﹐加上有人愛檢舉﹐有時就顯得判罰很嚴。 : 抓了一位卻不對為何不抓其他人的原因做個說明,難免給人雙重標準之感 : 就如同先前有人申訴的使用幹爆一辭一般 : 說幹爆某國的沒事,說幹爆另一國的卻倒大霉 : 組務可以不介入判決,但也得麻煩板主像上次般說明為何處理a卻不處理b : 除此之外組務不希望板主出現太多這類會被誤認成雙重標準的判定 : 要採用惡即斬的理念來管理看板的話組務是無所謂 : 但這種方式本就對使用者的權益造成較多的損害,也較容易被人指為板主迫害言論 : 因此組務希望板主下判決前能慎重點,別老讓人到此問組務為何斬我不斬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37.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