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之銘言:
: ※ 引述《loser1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XD)》之銘言:
: : 理由二,指稱我簽名檔(如下)稱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冒牌中國是造謠,
: : 如果明指我侵犯國民黨及其支持者的政治信仰我就認了,
: : 講我造謠,總要有頂著中華民國這塊招牌的政府是"正牌"
: : 的證據吧?
: 證據: 中華民國憲法 (當然 如果阿扁修憲成功就不算造謠)
: 還有 目前中華民國治權雖不及大陸
: 兩岸有分治的事實
: 但比較不好在 KMT 版內說中華民國是冒牌中國
: 除了傷害國民黨及其支持者的政治信仰外
: 有潛在無視於群體差異之潛在攻擊成分
: 此外
: (1) 台灣目前也有一部分人的先人是替中國打過抗日戰爭的
: 有替維護中國主權作出貢獻者, 應具備代表該國的基礎
: (2) 對岸也承認在 1912 年間到 1949 年間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
: (3) 聯合國也承認在 1971 年之前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
: 故以上係 KMT 版主認定"冒牌的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1949-)"有造謠之原因
關於2、3,請查一下聯合國2758號決議是怎麼寫的。
至於1,完全不成立,那號稱民族大熔爐的美國豈不是有資格代表一堆國家?
還是再說一次,建議各板及小組長慎重考慮一下把造謠這種規定拿掉,
因為太多事情是板主不可能也無權去判斷真假,
歷史研究都可以眾說紛云了,當代的事情更常常是不同觀念的產物,
這種規定除了製造困擾外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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