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關於2、3,請查一下聯合國2758號決議是怎麼寫的。
若要繼續論述這個
中華民國至今應該都還代表全中國
: 至於1,完全不成立,那號稱民族大熔爐的美國豈不是有資格代表一堆國家?
應該只能說有爭議, 而非不成立
美國應屬另一情況, 其條件狀況都與中國國情不同, 加以類比則屬不妥,
或者真要說應宜個案討論
: 還是再說一次,建議各板及小組長慎重考慮一下把造謠這種規定拿掉,
: 因為太多事情是板主不可能也無權去判斷真假,
: 歷史研究都可以眾說紛云了,當代的事情更常常是不同觀念的產物,
: 這種規定除了製造困擾外沒有任何意義。
此狀況 應還不牽扯到造謠之規定是否慎重考慮拿掉的問題
但是建議政治討論群組可以明確定義出一致的造謠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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