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恕刪]
抱歉我不知道您身分為何
是站方人員還是何方元老或神聖?
我不知道您為何一直插嘴干預版務?
從您自己本身的語句中就可以看出偏見色彩與偏頗之處
只會用您的所學欺負別人國際法素養不足??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您只不過是用長篇大論掩蓋您的企圖
每個人都學有專精 我也尊敬您的所學
但是我今天管理只是用最簡單的邏輯管理版務
非特定針對 loser1 版友(不管他帶有任何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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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檢舉 --> 版主處理 --> 依據版規定義(違反中華民國司法即為造謠)
--> 很清楚的 loser1 版友違反當今中華民國憲法(當然我也有說除非阿扁修憲)
屬違反中華民國司法, 當然是造謠
--> 版主我因而判定造謠 --> 申訴 --> 我也解釋了(同時也接受可以重新定義造謠)
--> loser1 版友很氣的罵我囉唆, 還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堆紙頭可以當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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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 我想這才是小組長最後的判決之依據
我想由您的言論中您已經失去立場 充滿了政治眼光與色彩來看待我們
而且還預設許多看板應該的走向與立場...
(甚至認為我們是支持國民黨現階段的理念就歸為一類)
這種態度相當不禮貌也失之偏頗
除非您有什麼 ptt 或官方賦予的特權容許您繼續翻案
否則, 希望能就此打住吧, 如果一個道歉可以解決一切, 我個人是非常願意道歉的!!
但是版務應有的秩序還是要維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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