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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廢除、或至少限縮造謠的規定,理由之前寫過,轉貼如下: == 作者 JeffyLiaw (ain't no disguise)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檢舉] 造謠 時間 Wed Feb 23 18:03:13 2005 ─────────────────────────────────────── 關於「造謠」,這倒是把規範講清楚的好機會。 所謂造謠,字面上的意思是「明知所說的不實,還蓄意散佈消息」,而版主 如果要對造謠這個行為做出處分,必然要先清楚瞭解「什麼是實」,才有辦 法指摘版友的文章為「不實」。 版主的所學所知都極其有限,或許某些案件可以清楚地判斷不實(例如阿扁 去澳門),但在更多數的情形,版主是無法判斷屬實與否的,要求版主對「 造謠」做出處分,實在是很困難的任務。 Orz 這是理由之一。 理由之二,在某些膚淺得出色(brilliant in its superficiality )的例 子,像不排除阿扁是游泳去澳門這種說法,它顯然百分之百是謠言,但既然 沒有理智正常的人會相信這種說法,就似乎沒有處罰的必要(當然可能會以 廢文為理由刪文或水桶,這是另一問題)。 理由之三,在真偽不明的時候(例如槍擊案,不過請不要抓這點來回我這篇 公告...Q_Q),雙方的辯證是正常且必要的,單純以「造謠」為理由而刪除 版友文章、或者禁止版友發言,反而是一種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我們唾棄 過去的國民黨,懶得/沒能力/不敢跟異議人士對話,就把他們丟入牢裡, 在這裡當然不能犯跟過去國民黨一樣的錯誤。 理由之四,並非所有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都必須處罰,譬如阿扁今天騎腳踏 車上班,某文章聲稱他開兒子的新車上班,這雖然與事實不符,但也沒有處 罰的必要性,否則會有寒蟬效應;在這裡,適度包容一些與事實不符而無傷 大雅的言論,我認為是有必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5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