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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1.有人提出檢舉 板主必須處理 : : 2.媒體確實有報導過的 自然可以視為證據 : 媒體亂寫,社論也非公信力的東西,算什麼證據? : 錯引資料是自己該負的責任,被水桶活該。 : : 3.媒體報導有錯請打電話向媒體反應 我浸不了媒體水桶 : 但是你可以浸散播錯誤資訊者水桶。 : : 4.你前一篇質疑本身就友問題 不要推給板規或板主 : 去公告啊,最好是寫在進版畫面啊。 那請問一下 依照你的講法 什麼可以算有公信力的證據? 新聞 > 假的 社論 > 假的 媒體 > 假的 政治人物說的話 > 假的 乾脆取消這條規定算了 反正就算是真的事實在某些人眼中也是假的 我們認定新聞為可接受的證據 就是因為新聞本身就是傳播資訊的媒介 新聞造謠導致板友誤用 責任自然不必由板友承擔 網友自行捏造的消息才屬於造謠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