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1.有人提出檢舉 板主必須處理
: : 2.媒體確實有報導過的 自然可以視為證據
: 媒體亂寫,社論也非公信力的東西,算什麼證據?
: 錯引資料是自己該負的責任,被水桶活該。
: : 3.媒體報導有錯請打電話向媒體反應 我浸不了媒體水桶
: 但是你可以浸散播錯誤資訊者水桶。
: : 4.你前一篇質疑本身就友問題 不要推給板規或板主
: 去公告啊,最好是寫在進版畫面啊。
那請問一下
依照你的講法 什麼可以算有公信力的證據?
新聞 > 假的
社論 > 假的
媒體 > 假的
政治人物說的話 > 假的
乾脆取消這條規定算了
反正就算是真的事實在某些人眼中也是假的
我們認定新聞為可接受的證據
就是因為新聞本身就是傳播資訊的媒介
新聞造謠導致板友誤用
責任自然不必由板友承擔
網友自行捏造的消息才屬於造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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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