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恕刪]
: : (即若 B版主違反版規時, A版主可依版規處罰 B版主, B版主必須尊重)
: : 納入 KMT 新版規的內容
: 一 我沒有要求"這一次KMT板板主們一定得對V板主補處罰",我關心的是兩件事:
: 1 貴板板規對於竄改名號的罰則到底是什麼???為何V板主說的跟置底板規不同???
: 麻煩盡速釐清免得讓使用者感到混淆
: 2 請板主們搞清楚:
: 板主不是沒有討論權,但絕不可以帶頭犯規
: 在本板的討論中V板主對此事不以為意的態度令人非常難以認同
: 我不希望日後V板主在貴板再作出這種事
許多事情都是案例來形成的,
之前找不到類似的案例,既然小組長這麼指示,
將來 KMT 就會朝這方向走。
之前就本版工的觀點而言,每個版工都是獨立的個體,
有認同作法時,自會跳出來作某些辯護,
但不同意見時,不是很嚴重時,寧可保持沉默。
可能打字速度的關係,越來越不喜歡打筆戰。
發覺浪費好多時間。
: 二 當板主針對與看板板務無關的主題發言時,板主的身分僅是一個看板使用者而已
: 本組並沒有因為ID被掛在板主名單裡就可以肆無忌憚打嘴炮這回事
: 板主僅在兩個時機能享有與一般使用者不同的權利
: 1 在看板裡執行板主功能時
: 2 在本板及小組板主專用板發言或參與小組事務時
: 在其他時候,板主在自己看板犯規也是要照罰的
: 固然板主無法將同僚浸水,但若同僚不服處置...你們可以要求組務協助
知道,既然有這樣的指示,將來就朝這樣做。
之前曾經自己想過,假設我犯規,也就是幾天不貼文而已,
一直想將這個概念跟同儕分享,
可是一直沒說出來,
當然現在說出來,有些馬後炮,
但是我想說的是,退一步海闊天空,
有時候,版工也不一定要非當不可。
: 四 再次強調:
: 這次罰不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告訴我日後有類似事件時你們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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