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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PoliticLaw版或Politics版提出 [建議] 政治群組革新方案1.0版 (見 PoliticLaw版 3177 或 Politics版9937 9940) 未來 個人會斟酌發生的實際案例,做虛擬實境的比較分析 **************************************************************** 案例二 KMT版 19951 m 10/15 □ [公告] mathbug 蓄意造謠 禁言七日 累計禁言 10日 PoliticLaw 3173 10/15 mathbug □ [申訴] KMT版U版主濫權濫判 整肅異己 事件及後續狀況如下:(大綱) 1. mathbug 在KMT版被判 蓄意造謠 禁言七日 2. mathbug 至PoliticLaw版發文申訴 3. 截至本文完成之時,小組長尚未完成仲裁  (原本我是想在其結案後再引用,但是KMT版卻陸續發生和個人類似的案件, 一樣用蓄意造謠 判決版友禁言七日,該版友一樣至PoliticLaw版發文申訴,  凸顯本案例之重要性) ********************************* 在個人提出的政治群組新架構中(虛擬實境) 1. 倘若mathbug在國版及KMT家版皆有相同之推文,檢舉人同時在國版及KMT家版檢舉 -> 先假設國版之版規類似KMT之版規 -> 在這個動作中,mathbug觸犯〝KMT家法〞被KMT禁言七日,另外 當KMT版主(類似檢方)將〝國版判決書〞送到另一陣營版主(類似公設辯護律師) 核可時, 1-1. 若公設辯護律師確認mathbug的確違反國法,隨即公告處罰 1-2. 公設辯護律師也可以(自行或諮詢被告)提出疑慮,再與檢方協商 1-3. 當檢方、辯方無法達成共識,且檢方決定上訴,這才會到達小組長這裡 1-4. 小組長可以針對檢方、辯方之爭執點進行裁決 1-5. 在此同時,被告雖喪失KMT家版之權力,但仍能享有國版之權力   以上程序比現行制度更符合無罪推論的法律精神與公設辯護的程序正義 *********************** 反觀現行制度 1. 被告可能想發表KMT相關討論,卻只能在他版進行 2. 尤有甚者,扁版有一些藍色版友或是自稱優質中間選民,碰到有人Po KMT  相關議題,隨即質問〝這裡是扁版,請不要如何如何〞 加上KMT版版主可能的打擊異己(尚未結案),讓整個PTT政治版群蒙灰 3. 小組長在裁決期間,被告是有罪認定,服刑中 -- ※ 編輯: mathbug 來自: 210.58.16.82 (10/18 16:32) ※ 編輯: mathbug 來自: 210.58.16.82 (10/18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