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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附上 Wetteland 最近在 ptt2 ,以分身鬧版的紀錄,以為參考。 : 看板《AAAAAAAA》 置底文章 : ★ 1910/12 XXXX69 □ [公告] wetteland與其分身popli永久水桶 : ● ★ m1010/12 XXXX69 □ [公告] 哇哈哈,我要變一言堂~dngogo永久水桶 : 20165 110/17 Polanco □ 國共農業論壇 吳釗燮促捍衛我權益 牽扯他板事務.... 小組長想必要繼續縱容這種行為吧! 該板主已經三番兩次因此在本板被處罰... 卻一再犯... 小組長認為這種板主適任嗎? 你之前也警告過了, 如果再扯他板事務... 不排除停止板主權限.... 我等著看小組長如何處置! 附上本板2904 --------------------------------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公告] zmcse水桶三天並嚴重警告 時間 Sat Sep 2 21:27:43 2006 ─────────────────────────────────────── 亂入討論,直接挑釁使用者,發文扯到他板恩怨,任意洩漏使用者個人資料(註一) 照慣例,本板水桶三天 但zmcse身為本組板主之一,自應加重處分(註二) 下次若以本尊或其他分身在本板扯到非自己看板管轄之事或洩漏他人資料 組務會暫時停止zmcse的板主職務 --- 註一:這裡從來就不缺乏所謂網路工讀生的聲音 但不能因此任意指稱有政治背景的人為黨工 更不能公佈明顯讓人辨識出對方現實身分的資訊 即使此人曾經很大搖大擺地四處炫燿也是,更別說無意願暴露現實身分的人了 就算對方使用多個分身鬧版也一樣,請記得尊重使用者的隱私 註二:身為板主請對言行作出適度的自我約束 使用者在本板犯規時所損失的頂多就是本板發言權及本組申訴權 除了上述兩種權力外板主還會讓自己身為板主的權力受損 這裡不乏板主在自己看板緊咬他板不放而被組務拔除職務的先例 -- http://blog.yam.com/weichen/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