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閣下以分身鬧版,又不承認本身是分身。
: 現經 ID_multi 證實這三個 ID 為同一人。
: 對閣下為脫罪而說謊的行為,
: 並考之閣下在 ppt2 的分身紀錄,以往分身鬧版的歷史
: 將閣下以
: 凶頑愚劣無視處分者將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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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再違規實證,
這種羅織罪名的方式居然可以作為判決依準?
: : 沒有任何違規、發言,
: : 就判永久水桶。
: ╟────╫────────────────────╫─────────╢
: ║分身鬧板║本尊在禁言期限內,用分身繼續發言。 ║ 禁言七日 (bonus) ║
P被浸,g發言。
應該就止於此。
w在這段期間在k板有任何發言嗎?
你只要說有或沒有!
: ║ ║(凶頑愚劣無視處分者將永久禁言、提報站方)║ 永久禁言 (option)║
: : 這已經嚴重違反程序,
: : 請小組長處理。
很清楚,
我沒任何再違規紀錄,
卻無端被判永久水桶。
請小組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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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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