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下板務~~
板規內容是這樣~~
群體攻擊║無視一廣大範圍內對象之差異,全面性攻擊。
妨礙看板║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的之言論。包含但不
║限於蓄意挑釁、評論或比較他板、羞辱本板。
看一下mathbug的文章~~
有興趣反駁的人請試問:
1. 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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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友人來訪,你怎麼介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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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只覺得丟臉
^^^^^^^^^^^^^^^^^^^^
言下之意~~
他有意無意的認為台北市的特色是"丟臉"
以及友人來訪台北市~他覺得台北市是"丟臉"的城市~~
台北市確實有值得驕傲的事也有讓人痛心遺憾的事
但是說台北市的特色是"丟臉"
已經有完成否定台北市的一切成就的意味~~
若有具體指出"丟臉"事項
如~~"納莉讓台北市淹大水~明顯有人為疏失~讓人丟臉"
"建成圓環改建~結果把一個老市場給毀了~市府讓人丟臉"
這些都可以接受~~
但是mathbug沒有提出任何具體事務~~
直接說一句~~"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說真的 我只覺得丟臉"
明顯有挑釁意味~~構成妨礙看板
他說那只是他個人意見~~
當個人意見~把他po在bbs上時~他已經變成公眾發言
照他得邏輯~~
難道我可以說"阿扁跟民進黨我覺得腦X"
然後我說只是個人意見~
PO文在BBS上~就是公眾發言~~
不能用"個人意見"來規避責任~~
另回到前面
妨礙看板部分說明完~~
講群體攻擊部分~~
當一個人在公開論壇說"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說真的 我只覺得丟臉"
已經構成對台北市民的言語攻擊~~
彷彿台北市民居住生活的台北市~只給人"丟臉"的印象~~
當然不能否認台北市確實有丟臉的市民
但這還是已經傷害台北市及台北市民的名譽~~
所以構成群體攻擊~~~
不知板務能不能接受~~
mathbug我想不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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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