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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板務~~ 板規內容是這樣~~ 群體攻擊║無視一廣大範圍內對象之差異,全面性攻擊。 妨礙看板║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的之言論。包含但不 ║限於蓄意挑釁、評論或比較他板、羞辱本板。 看一下mathbug的文章~~ 有興趣反駁的人請試問: 1. 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裡? ^^^^^^^^^^^^^^^^^^^^^^^^ 2. 友人來訪,你怎麼介紹台北? ^^^^^^^^^^^^^^^^^^^^^^^^^^ 說真的,我只覺得丟臉 ^^^^^^^^^^^^^^^^^^^^ 言下之意~~ 他有意無意的認為台北市的特色是"丟臉" 以及友人來訪台北市~他覺得台北市是"丟臉"的城市~~ 台北市確實有值得驕傲的事也有讓人痛心遺憾的事 但是說台北市的特色是"丟臉" 已經有完成否定台北市的一切成就的意味~~ 若有具體指出"丟臉"事項 如~~"納莉讓台北市淹大水~明顯有人為疏失~讓人丟臉" "建成圓環改建~結果把一個老市場給毀了~市府讓人丟臉" 這些都可以接受~~ 但是mathbug沒有提出任何具體事務~~ 直接說一句~~"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說真的 我只覺得丟臉" 明顯有挑釁意味~~構成妨礙看板 他說那只是他個人意見~~ 當個人意見~把他po在bbs上時~他已經變成公眾發言 照他得邏輯~~ 難道我可以說"阿扁跟民進黨我覺得腦X" 然後我說只是個人意見~ PO文在BBS上~就是公眾發言~~ 不能用"個人意見"來規避責任~~ 另回到前面 妨礙看板部分說明完~~ 講群體攻擊部分~~ 當一個人在公開論壇說"台北市的特色在哪~說真的 我只覺得丟臉" 已經構成對台北市民的言語攻擊~~ 彷彿台北市民居住生活的台北市~只給人"丟臉"的印象~~ 當然不能否認台北市確實有丟臉的市民 但這還是已經傷害台北市及台北市民的名譽~~ 所以構成群體攻擊~~~ 不知板務能不能接受~~ mathbug我想不可能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