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IPJ (我要你)》之銘言: : : 根本是濫權.... : : 三天前的東西 現在才處理 : 你違反板規是事實 不會因為是三天前發生而變成沒有違反 : : 而且處理的莫名奇妙... : : 根本明顯偏頗...... : : 這種板主要他幹嗎? : : 討論也要水桶? : : 回檢舉文卻不用? : 看清楚檢舉文相關規定: : 3.被檢舉人對於被檢舉案,只能發表一篇回應與解釋。 18380篇 板主你浸我三天水桶 理由是 : → magecandy:難說 DPP很會出怪招 例:神奇子彈. 221.169.96.63 10/18 18:32 受理 hayabusa 的檢舉 magecandy 未於三天期限內提出法律證據來說明 ^^^^^^^^ 水桶三天 以上 我明明有答辯 你卻要我提出法律証據來証明 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 但依現有的法律証據 又如何証明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我個人的合理判斷可以被當成造謠? 我寧可相信板主您的公正無私 而非依立場選擇性對我嚴格要求 有了這判例 希望扁板以後都比照辦理. 將那些拿不出法律証據的 通通水桶. 那我這三天浸的就有價值了. PS.另一篇是我推完後 才發現中招了 忘記看標題有"檢舉"兩字 我又不能刪自己的推文 就當我倒楣。我沒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