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ecandy (magecandy)》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我明明有答辯
: 你卻要我提出法律証據來証明 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神奇子彈在檢調的結案報告中
認定是由陳義雄一槍發射兩次企圖刺殺總統與副總統
你有提出足以推翻檢調得出此結論所依賴證據之新證據嗎?
並沒有 你的答辯只說有很多人不相信這份調查報告
你宣稱有一半的人不相信該份調查報告之立論依據 應該是某份民調
但是你既沒拿出相關資料
也沒論述為何你認定不相信該份調查報告的人都一致認為那是 DPP 出的怪招
: 但依現有的法律証據 又如何証明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你主張那是 DPP 的怪招 但是檢調結案報告認定不是
現在是你要否定調查的結論 應該是你該提出證據來證明那是 DPP 出的怪招吧?
: 我個人的合理判斷可以被當成造謠?
: 我寧可相信板主您的公正無私 而非依立場選擇性對我嚴格要求
: 有了這判例 希望扁板以後都比照辦理. 將那些拿不出法律証據的
: 通通水桶. 那我這三天浸的就有價值了.
並不一定要法律證據 可以依照事實直接認定
例如之前有使用者指稱 yizdl 是惡意模仿 yisdl
但經過調查確認不是後 板務直接發公告說明再這樣指控就直接水桶
又如有人指稱馬英九助選時說「外省人要團結」
有人找出中國時報的報導來證明馬英九沒說過
被檢舉的 sfp 雖然沒有被水桶(他提出了網址來說明立論依據)
但是板務在處理檢舉案時 定調任何人再這樣宣傳就視為造謠(見扁板#4767)
對於某些尚無法有最終定論的事情
被檢舉為造謠的人只要提出證據(例如書籍、報紙、電視節目等)
來證明被指為造謠的內容並非他第一個「創造出來」 而是有其他來源讓他相信
與之相對的 之前中國時報宣稱馬英九認真公事以致母親生病三日都還不知道
母親也不願妨礙他沒通知他 這件事馬英九本人已經公開否認
就算拿中國時報的報導出來當證據 一樣會被認定為造謠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讓你瞭解板務處理造謠檢舉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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