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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ecandy (magecandy)》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我明明有答辯 : 你卻要我提出法律証據來証明 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神奇子彈在檢調的結案報告中 認定是由陳義雄一槍發射兩次企圖刺殺總統與副總統 你有提出足以推翻檢調得出此結論所依賴證據之新證據嗎? 並沒有 你的答辯只說有很多人不相信這份調查報告 你宣稱有一半的人不相信該份調查報告之立論依據 應該是某份民調 但是你既沒拿出相關資料 也沒論述為何你認定不相信該份調查報告的人都一致認為那是 DPP 出的怪招 : 但依現有的法律証據 又如何証明神奇子彈不是DPP出的怪招? 你主張那是 DPP 的怪招 但是檢調結案報告認定不是 現在是你要否定調查的結論 應該是你該提出證據來證明那是 DPP 出的怪招吧? : 我個人的合理判斷可以被當成造謠? : 我寧可相信板主您的公正無私 而非依立場選擇性對我嚴格要求 : 有了這判例 希望扁板以後都比照辦理. 將那些拿不出法律証據的 : 通通水桶. 那我這三天浸的就有價值了. 並不一定要法律證據 可以依照事實直接認定 例如之前有使用者指稱 yizdl 是惡意模仿 yisdl 但經過調查確認不是後 板務直接發公告說明再這樣指控就直接水桶 又如有人指稱馬英九助選時說「外省人要團結」 有人找出中國時報的報導來證明馬英九沒說過 被檢舉的 sfp 雖然沒有被水桶(他提出了網址來說明立論依據) 但是板務在處理檢舉案時 定調任何人再這樣宣傳就視為造謠(見扁板#4767) 對於某些尚無法有最終定論的事情 被檢舉為造謠的人只要提出證據(例如書籍、報紙、電視節目等) 來證明被指為造謠的內容並非他第一個「創造出來」 而是有其他來源讓他相信 與之相對的 之前中國時報宣稱馬英九認真公事以致母親生病三日都還不知道 母親也不願妨礙他沒通知他 這件事馬英九本人已經公開否認 就算拿中國時報的報導出來當證據 一樣會被認定為造謠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讓你瞭解板務處理造謠檢舉的準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2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