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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net:沒辦法 一樓愛靠 59.104.22.45 10/20 22:12
tenchai: 圍扁來救馬(幫樓上補完) 219.71.217.214 10/20 22:32
serpens:髒話掩飾法? 218.211.11.226 10/20 22:55
tenchai:一樓的眉批用在樓上剛剛好~~ 219.71.217.214 10/20 23:06
Feuerbach:馬英九後援會長護馬大將軍:magecandy 218.168.52.210 10/21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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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pens:愛幻想的是t吧,你又知道人家後面要接啥了 218.211.16.87 10/21 11:53
5.請理性討論,勿刻意挑釁攻擊。 特別是針對族群議題之炒作,視為嚴重挑釁行為。 刻意挑釁而首發出族群議題文者,水桶十四天,並直接劣文退回 而於推文內炒作族群議題一樣視同挑釁行為,水桶二十天 累犯三次水桶延長至一個月。 Feuerbach在推文內針對magecandy挑釁 雖然不是針對族群議題 但是指名道姓挑釁對方 因此判定Feuerbach水桶二十天 ------------------------ 以上為本人在馬板 推文後被版主以違反版規第5條 規定 水桶20天 本人不服 理由 1.馬板板規第五條 只針對 "刻意挑釁而首發出族群議題文者,水桶十四天,並直接劣文退回 而於推文內炒作族群議題一樣視同挑釁行為,水桶二十天 累犯三次水桶延長至一個月" 以上三項 有水桶處分 本人並沒有違犯 板主卻以 挑釁對方為由 水桶20天 不知處罰依據何在? 沒有處罰依據 而罰 即是濫權 2.所謂不教而殺為之虐 馬板乃公開板 非個人版 水桶禁文 當然要依據版規 板規未罰者 板主有何權力 可以自己認定該推文 違反版規 沒有根據亂禁水桶 要版規何用? 3.若認為本人 違犯版規第五條 " 請理性討論,勿刻意挑釁攻擊。" 但此項並無處水桶之明文 只能視為訓示規定 馬板板主 並無警告 即自作主張 將我水桶20天 可能恨我入骨 濫權不公正 4.若認為版規規定不完善 應跟版眾討論後再行訂定版規或修正 而不是"比附援引" "類推適用" 由版主自己認定一個罪狀將本人水桶 馬板板主濫權情狀 斑斑可考 請解除本人水桶限制 我根本沒有為觸犯馬板版規 (以下空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58.28 ※ 編輯: Feuerbach 來自: 218.168.58.28 (11/04 00:25) ※ 編輯: Feuerbach 來自: 218.168.58.28 (11/04 00:27) ※ 編輯: Feuerbach 來自: 218.168.58.28 (11/04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