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代cox1發文
因內容重點不同故與上篇分開發文
申訴對象
a-bian板板主 frozenblue
申訴事由
將板規無限上綱,濫發劣文
證據如下:
作者 COX1 (帥啊 馬蓋先)
標題 劣文退回(不當用詞+挑釁)陳水扁的鬥志極度驚人! (fwd)
時間 Mon Nov 6 14:57: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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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X1 (帥啊 馬蓋先)》之銘言:
: 到目前為止
: 還再和律師團商議如何打倒起訴書
^^^^^^^^^^^^^^^^^^^^^^^^^^^^^^陳述事實
: 昨天又找呂去總統府 八成是想鞏固黨內地位
^^^^^^^^^^^^^^^^^^ ^^^^^^^^^^^^^^^^^^^^陳述事實+個人心得
: 今天又說 十分有信心攻破起訴書!
^^^^^^^^^^^^^^^^^^^^^^^^^^^^^^陳述媒體報導事實
: 不愧是一帶扁皇 台南官田來的戰神
^^^^ ^^^^用詞不當
: 就算全台灣都不認同他 他也要奮戰到底
^^^^^^^^^^^^^^^^^^^^^^^^^^^^^^^^^^^陳述事實+個人心得
: 看來 勝敗還在未定之天!
^^^^^^^^^^^^^^^^^^^^^^個人心得
申訴理由如下:
依扁板板規,所謂不當用詞及挑釁之相關條例如下: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12.惡意挑釁文,由本人認定,視情節處以水桶 3天~一年。
14.帶有貶意將公眾人物、團體、機關名稱、國名 更改,水桶 3天~1週。
問題在於,F板主如何認定COX1此文為挑釁?
此文有針對某一板友或某一政治立場之群眾加以辱罵、攻擊嗎?
"勝敗還在未定之天!"看的出是挑釁用語嗎?
內文中除了"不愧是一帶扁皇 台南官田來的戰神"此句用詞不當之外皆為陳述事實
何處有情節重大,致必須以劣文退回之挑釁言詞及語氣?
扁板有板規明定不允許板友發表與主流意見不同之個人心得嗎?
還請組長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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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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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jihinata 來自: 61.229.18.120 (11/0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