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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代cox1發文 因內容重點不同故與上篇分開發文 申訴對象 a-bian板板主 frozenblue 申訴事由 將板規無限上綱,濫發劣文 證據如下: 作者 COX1 (帥啊 馬蓋先) 標題 劣文退回(不當用詞+挑釁)陳水扁的鬥志極度驚人! (fwd) 時間 Mon Nov 6 14:57:22 2006 ─────────────────────────────────────── ※ 引述《COX1 (帥啊 馬蓋先)》之銘言: : 到目前為止 : 還再和律師團商議如何打倒起訴書 ^^^^^^^^^^^^^^^^^^^^^^^^^^^^^^陳述事實 : 昨天又找呂去總統府 八成是想鞏固黨內地位 ^^^^^^^^^^^^^^^^^^ ^^^^^^^^^^^^^^^^^^^^陳述事實+個人心得 : 今天又說 十分有信心攻破起訴書! ^^^^^^^^^^^^^^^^^^^^^^^^^^^^^^陳述媒體報導事實 : 不愧是一帶扁皇 台南官田來的戰神 ^^^^ ^^^^用詞不當 : 就算全台灣都不認同他 他也要奮戰到底 ^^^^^^^^^^^^^^^^^^^^^^^^^^^^^^^^^^^陳述事實+個人心得 : 看來 勝敗還在未定之天! ^^^^^^^^^^^^^^^^^^^^^^個人心得 申訴理由如下: 依扁板板規,所謂不當用詞及挑釁之相關條例如下: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12.惡意挑釁文,由本人認定,視情節處以水桶 3天~一年。 14.帶有貶意將公眾人物、團體、機關名稱、國名 更改,水桶 3天~1週。 問題在於,F板主如何認定COX1此文為挑釁? 此文有針對某一板友或某一政治立場之群眾加以辱罵、攻擊嗎? "勝敗還在未定之天!"看的出是挑釁用語嗎? 內文中除了"不愧是一帶扁皇 台南官田來的戰神"此句用詞不當之外皆為陳述事實 何處有情節重大,致必須以劣文退回之挑釁言詞及語氣? 扁板有板規明定不允許板友發表與主流意見不同之個人心得嗎? 還請組長主持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120 ※ 編輯: yujihinata 來自: 61.229.18.120 (11/0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