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3 濫設劣文部份:
: 板主早在置底文章要求使用者不得轉錄特定看板的文章
: f板主只設觸犯該公告的使用者劣文,並未濫設
: 這點不成立
: 觸犯這公告的使用者本就該自己承擔責任,板主無義務事先提醒或警告
: 雖然小組長在使用者申訴後要求板主取消劣文,但使用者故意犯規的事實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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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故意犯規
你如何認定所有因為這個公告被設劣文的人都是"故意"犯規?
如果你幾十年來紅燈右轉都沒問題
某天市政府靜悄悄的在門口佈告欄貼一張日即日起禁止紅燈右轉的佈告
完全沒有其他宣傳,然後就開始抓人
這叫做陷人入罪
況且該公告中寫的是"恨版",而恨版所指稱的應該是Hate
但我轉錄PoliticsHate的文也被設劣文
你倒是告訴我
哪個使用者會知道在版主標準裏"恨版"應該要自動包含PoliticsHate?
: 小組長僅因認定該公告不符組規精神而介入
: 未及早發現該公告不妥之處是小組長的責任,此事過後我會向群組長自請處分
自請處份? 有什麼處份能和被設永久的劣文記錄相當?
不過就是個形式
跟那種大街嗆人小巷道歉的行為差不多
就算你被暫時拔掉一陣子的小組長權限,你也根本就不會痛
搞不好還可以趁機放假
整件事的始作俑者也一點都沒事
但被設劣文的版眾的劣文記錄還是在那裏,永遠消不掉
所以說,這真是有夠虛偽的了
有擔當一點的話,就把因為那個公告而設的劣文統統取消吧
不用搞什麼虛偽的自請處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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