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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原文: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公告] tllk 水桶四週 : 時間: Tue Nov 14 19:34:19 2006 : 廢文連發 兩週 : 之前已經因為用過世的人當題材被處以水桶 : 加重一倍至四週 : 所有廢文備份後刪除 : 我申明如下: : 1.哪幾篇是廢文,為何沒舉出? : 2.所謂連發是指什麼? : 3.所謂用死人當題材又是哪篇? : 如果都沒有,憑什麼水桶我4週? 作為扁版的一個使用者,讀了以上t版主的判決, 我根本完全看不懂tllk版友被水桶的理由。因為: 1.所謂"廢文"恐怕仍然是版主心證,用一句廢文就入人於水桶 缺乏客觀標準。 我想不少版友連文章都沒看到呢,版主就一句廢文,刪文浸人。 2.版主所謂"用已經過世的人當題材"云云,更是令我大惑不解。 版上多少版友討論兩蔣、馬鶴凌乃至於其他過世的政治人物, 以版主這一標準,該不會以後以後扁版都不能提死人了嗎? 扁版的使用者多支持阿扁或綠營,版主不可能也不須完全中立, 然而,當版主把持權柄,入人水桶之時,應該將水桶視為嚴肅之判例。 也就是說,版主必須明確地指出版友之所以被水桶的理由,這樣做的好處是: 一方面從制度建立版規,一方面讓使用者得以依循,不至於無所適從。 然而,以我所知,扁版自吉米大之後的歷任版主, 對浸人水桶往往標準不一,頗令人感到無奈且遺憾。 我是普通的使用者,可能沒有權限在此發文, 如有觸犯本看板法規,請處以水桶,就這樣了。 -- 我本一介窮秀才 也曾紙上登功名 干戈筆戰非吾願 酸諷古往笑今來 恨將年華付滄溟 你要讀就不要番 泛舟五湖登五嶽 泛泛生涯等閒度 啥麼反串我不懂 綠水青山任徘徊 藍圈朱點自批評 事事將來報應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27.99 ※ 編輯: olaqe 來自: 61.229.227.99 (11/14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