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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懶得說太多,馬板版主dearevan宣稱我挑釁就挑釁, 反正版主是dearevan,標準怎麼訂是版主的權限,我懶得置喙, 不過版主執法時標準的一致,則是版主服眾的最基本要求, 如果馬板版主dearevan你還打算公平執法的話。 好,來看我這次被水桶七天的文章好了, 馬板版主dearevan原文判決轉錄於後留底, 這邊我僅僅對馬板版主dearevan執法的『標準』提出疑問。 馬板版主認定我說的 「不要這樣嘛,我玩你玩弄得很快樂的呢( ′-`)y-~」 涉及挑釁,那好,請教一下以下幾段算不算挑釁。 「我不喜筆杖 但不代表我會對愛耍嘴皮的客氣 閣下的水準 敝人認為沒必要跟你糾纏  生活上有任何不滿 在下實在幫不上你的忙」 「請到板務 新手求助區  或找高中以上 懂的使用電腦及打b的朋友尋求協助 對閣下的幫忙仁至義盡 不再回覆 謝謝」 請問馬板版主dearevan,以上dannyxx的文章算不算挑釁? 如果他的文章不算挑釁,為何我回應他文章的回文就算挑釁? 尚再請問馬板版主dearevan, 請問你有看到該篇你認定不妥而判我水桶的文章當中, 你怎麼沒有看到該文章中magecandy的推文「斷袖?」? magecandy推文日期還在你判決之前, 結果你偏偏沒看到這兩個字外加一個問號? 難道說不管如何,以上dannyxx與magecandy兩位立場與你相同, 所以這兩位的言論就不算挑釁,而我的回文則剛剛好符合你挑釁的標準? 麻煩馬板版主dearevan站出來證明你的標準是塊鐵板而不是一塊麻糬, 會因為對象政治立場不同而不同。 當然,我也可以假定馬板版主dearevan你有心『公正的』執法, 只是很不幸的以你馬板版主dearevan的程度, 你根本看不懂「斷袖」所指為何,以致於不知道他在挑釁, 不過那也沒關係,如果這樣那好辦,你只要回家多唸書補充常識就可以了, 就怕你根本只是標準如麻糬,那問題可就大條了, 而就算我假設馬板版主dearevan根本不知道『斷袖』所指為何以致漏判magecandy, 但那也無法解釋為何你漏判dannyxx。 來,懇請馬板版主dearevan好好解釋一下為何漏判dannyxx, 已證明證明你馬板版主dearevan的標準不是麻糬一塊。 以下,馬板版主dearevan判決原文。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看板 ma19 標題 [公告]Takao水桶七天 時間 Mon Nov 13 06:34:11 2006 ─────────────────────────────────────── : : : ( ′-`)y-~ : : : 說有的,也是你,說不出來的,還是你, : : : 連找資料都沒有就在喊累的,更是你。 : : : 我不會。 : : 請到板務 新手求助區  : : 或找高中以上 懂的使用電腦及打b的朋友尋求協助 : : 對閣下的幫忙仁至義盡 不再回覆 謝謝 : : 不要這樣嘛,我玩你玩弄得很快樂的呢( ′-`)y-~ ^^^^^^^^^^^^^^^^^^^^^^^^^^^^^^^^^^^^^^^^^^^^^^^^^^^^^^^^ (請勿任意玩弄他人) 文章內針對他人挑釁 Takao水桶七天 時間到期請來函解除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223.204.239 ※ 編輯: dearevan 來自: 87.223.204.239 (11/13 06:34) -- 俺に何も問うてもないし,求めてもない. 何も答えてもないし,主張もしてな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40.69